施工现场安全通报(精选3篇)
施工现场安全通报 篇1
各县规划和建设局,海螺沟管理局规划建设处:
20xx年6月22日,我州德格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程在武警德格县中队外施工挡土墙时发生土方垮塌,造成死亡10人,伤1人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我州建设系统应以此为戒,提高各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入开展隐患治理排查专项治理工作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根据《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为目标,突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事故类型等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抓好暑期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暑期高温、汛期施工特点,认真分析本地区易发事故类型和原因,查找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对各辖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因暑期高温、汛期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施工安全措施,开展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遇到大风、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
四、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督查专项行动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督查专项行动,在督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县(区)督查乡(镇)做到100%。
五、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实效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德格“6.2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教训,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制度,规范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管理。要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安全生产隐患不能整改到位的建设项目,要依据国家、建设部、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对该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停止6个月至12个月的投标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于20xx年7月5日前上报州质安站。
年月日
施工现场安全通报 篇2
20xx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情况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 “打非治违”为主线,加强高危行业领域监管治理,夯实安全基础,强化生产监管,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20xx年,全县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9起,死亡13人,受伤38人,经济损失203.66万元。事故起数下降23.5%,死亡人数下降55.2%,重伤人数下降42.2%,经济损失下降21.1%。在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中,县政府被评为优秀单位。
二、今年元至3月份安全生产情况
元至3月份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下降。
三、关于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
(一)总体思路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一主线,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增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全面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避免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指标在控”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措施。建议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三个推动)
(1)推动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重点是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一岗双责”责任,通过推进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推动政府和县直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
(2)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重点是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督促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推动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重点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乡镇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乡镇安办要严格管理、严格巡查、严格执法、严格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四个深化)
(1)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煤矿要继续巩固兼并重组成果,督促天宁集团强管理,真投入,不断夯实安全基础条件,古夫镇、昭君镇、峡口镇、高桥乡要切实担负起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巡查,加强监管,确保不出现致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要督促企业按照《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排查治理隐患,严防透水、瓦斯及顶板事故的发生。
兴发集团要加强对瓦屋矿区和树空坪矿区的安全监管,合理安排生产,保证采掘有序,发挥矿山安全员的作用,加强对外施队的管理,尤其要注重瓦屋矿区的顶板事故和车辆运输事故,树空坪矿区的采空区事故,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通过兴发集团对井工矿山安全管理的示范效应,推动全县井工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
露天石材矿山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葛洲坝水泥和水月寺石材矿山的标准化建设,按照“道路上顶,分层开采,铲装作业”的要求,规范露天矿山的开采行为,避免事故发生;一手抓非法采石场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深化危化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大力推广兴发集团事故预想体系和班组长网格化管理制度;抓好源头准入,严格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强化白沙河、刘草坡两个化工园区管理,督促各项安全措施到位,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要求进行日常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3)深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道路运输业、水路运输业、交通在建工程、公路(桥梁)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运输主体责任。加强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不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完善农村道路社会化管理模式;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强人、车、路的综合监管,确保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4)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治理。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提高基层项目部安全管理能力,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治理高支模、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同时,加大对私人民房等小规模、临时性建筑工程的监管力度,严禁违规用工、违规操作行为。严厉打击无施工许可手续开工建设、超越资质范围和无证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3、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五个加强)
(1)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和隐患月排查、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抓好事故易发、多发行业、基础薄弱环节安全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确保危险源时刻在控、受控。
(2)加强教育培训与宣传。以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为重点,开展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等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社区、示范企业建设,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矿山、进基层一线,在全社会形成“注重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舆论氛围。
(3)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调度中心平台功能,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依托企业,建立企业内部反应迅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矿山、交通、危化等高危行业应急预案年内至少演练2 次,增强实战能力。
(4)加强企业标准化建设。坚持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的重中之重,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项鼓励支持政策,提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
(5)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事故查处。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加强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行为。县直各部门要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非治违强大合力。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体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追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通过三个推动,强化责任,四个深化,突出重点,五个加强,保障到位。保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确保到年底交一份满意的结果。
通报完毕。
施工现场安全通报 篇3
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xx〕8号)的要求,省厅于20xx年4月16日至4月23日分四个检查组对全省8个市(州)和15个县(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传达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跟踪整改。通过检查,施工企业各方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截止目前,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了38个施工现场,检查总建筑面积达300多万平方米,发现隐患210处,停工整改项目6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5个。
其中,长春建工集团吉泽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四平三达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蔚蓝之都D7#、C1#、C2#楼工程、吉林省兴达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泓政天下2#、3#楼工程、姜堰市正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白城分公司承建的金碧乐府工程13#楼工程、吉林省隆源建设公司承建的松原市馨三百综合楼工程、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南岸天城国际59#楼工程、通化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东宝集团通化生物科技园工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以上建筑施工现场已作出停工整改的处罚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认识。企业缺乏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做到及时整改,致使小隐患酿成大问题。企业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普遍不到位,有的走形式、走过场,不能做到教育到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更不能有效预防。
(二)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监理人员安全业务普遍不熟悉,监管不到位。监理对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格,有的甚至不审查就签字;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人员不到位、人证不符等现象视而不见,对现场施工中各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有的虽下发了整改通知单,但企业是否整改到位也不能及时督促和检查。
(三)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不达标,没有按相关要求设置标志牌,“五牌一图”不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各类区域划分不明显,材料堆放比较乱,很多现场道路没有硬化。
(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人员不相符,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经常不在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不足,工种配备不全,存在人证不符的现象。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小型机具、模板支撑等普遍存在专项方案编制不合格,现场各种隐患随处可见。临边洞口防护普遍不到位,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质量不合格,使用不当等现象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建设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各级监管部门要对本次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严把复工关口,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开工。
(二)本次检查的所有施工现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号入座,举一返三,按要求和时限及时整改,并认真查找工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所有开工或复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照标准认真查找隐患,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做好自查自纠。即日起省厅将事先不通知、不打招呼对各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暗访,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通报全省。
(三)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做到交底到人,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完成,确保安全生产。
(四)上述被停工的6个施工现场将作为省住建厅安全生产监督重点,随时抽查其安全生产状况,若发现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将对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暂扣直至吊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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