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实用29篇)

2025-05-11 19:24 心得体会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精选29篇)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礼貌的出现,繁衍与生存,感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那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以前看到过,也早已明白!”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那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礼貌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好处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但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礼貌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最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但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最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但是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最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以前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以前见过,也早就明白”。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明白。

《百年孤独》是一部搞笑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能够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

从小就背着陶渊明诗长大的我却一度理解不了《桃园源记》与陶渊明,觉得那是消极避世的表现。可是在岁月的洗礼下,我渐渐地隐隐约约品味到了几许:所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都只是寻找故乡的一种方式。

发现桃花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忽逢桃花林……”

我曾询问过老师:老师,您说《桃花源记》为什么要用这个“源”?老师对我说:因为这个源字,代表着桃花源是我们生命的本源,是我们人类欲望的源头,我们所追求的最终。

而我,却突然想起了《边城》。想起了在一个昏黄的午后,一个在这个小小世界里的一个叫做茶峒的小小地方,想起了一个叫做翠翠的姑娘,想起了白塔下的一个许愿,想起了在乡村混杂着雨水的泥土里,外婆家的老式煤炉上歪歪斜斜的飘着的烟,和那一声半是无奈半是疼爱的“语嫣”。

走进桃花源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

拿起沈从文的《边城》,是意外也不是意外,仿佛我这一生迟早会读一次,读一下沈从文,走一下茶峒。仿佛茶峒与生命有什么弥补可分的关系。

我曾记得,沈从文说,《边城》不是为多数人写的,它的存在是为了那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认识中国字,关心这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好坏”的人读的。我想,沈从文的文字,是一缕山泉,它从远方飘渺的山上流下,包容一切,洗涤一切。你只能感叹这是一幅多么动人和完美的山水丹青!没有可以供人评头论足的地方,没有可以让人吵吵嚷嚷说出“教育意义”的地方。因为在这片空灵的山水间,不管怎么精细的涂抹,对它而言都是一种玷污;因为《边城》只是单纯的展现了作者的一种朴素真切的生活态度。

我们只见十五岁的翠翠爱上了二老,于是她在田野上飞奔的梦中,多了一把虎耳草;我们只听见遥远的山岗上传来的忽起忽落的歌声,惊扰了少女的梦;我们只发现边城用翠翠爱情为主线,讲述了一个叫做茶峒的地方的人们的生活故事。但是,我们发现,若你细细的读完作者的爱与悲凉,你便总觉得翠翠和茶峒像在你心间挠了一下痒,恍若隔世。

做客桃花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

如果我曾像这个渔人一样有幸的在茶峒里做客的话,我想我第一个遇见的人会是翠翠。我一直一直诧异这个叫做翠翠的人,这个用执着修饰爱,用透明装饰爱的人。

而在山边扎着两个牛角辫的翠翠让我看见了有着如婴儿般纯净心灵的作者。我曾读过许许多多的讲述了爱情的书,《包法利夫人》也好,《飘》,也好。无论是畸形的爱情观还是火烈的灵魂,都太沉重了。就像包法利夫人最后的结局一般,是会让人心生恐惧的,即使作者很成功的用这种方式,披露了一种世态的丑陋让人警醒。《飘》也很成功的用一种火烈的方式,让人对爱充满幻想。可是,我们应该明白,这些爱情都是烟花啊!

而那透明的爱情,而那透明的灵魂,却是茶峒里的山泉水,也只有生在茶峒长在茶峒的人才知道,才明白,似水的爱情才具有最大的能量,可以扫平人生路上所有会使其玷污的东西,一直一直单纯而无暇下去。

但是,在现实世界里,我们身边充满了王子与公主的童话。在电视剧的诱引下,我们都憧憬着不现实的粉色的爱情。看到翠翠,我开始审视我们这一代人,我们这一些对生命,对世界,对爱情的认识。我们是爱着爱情这个词还是单纯的喜欢这种有人关注,有人呵护的感觉呢?

而我遇见的第二个人,一点会是翠翠的爷爷——一个一生的老船夫。

“船将拢岸时,管理这渡船的,一面口中嚷着”慢点慢点“,自己霍的跃上了岸,拉着铁环,于是人货牛马全上了岸,翻过小山不见了。”

我看见的老船夫有一脸因为风吹而产生的皱纹,又细又深的皱纹成了这位老人最光辉的印记。我看见他在日晒的洗礼下,褐色的肤色有一种快乐的色彩。我看见他乐呵呵的来到这个世界,乐呵呵的离开。我看见他在死亡的面前,他展现了这位老人——作为山村里最普通的一隅折射的最耀眼的光芒。

摆了一辈子渡的老船夫啊!没有铜臭味,没有防备。他的简单热情让他在骄阳下缝补渔衣的身影成了永恒;他的平平淡淡让我们思索生命的意义。

什么叫生活?你可以如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般哄哄烈烈,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追求用尽生命的力量。但是,也可以就这样存在。你可以挥霍去所有的金钱,可是挥霍不去快乐,你可以就这样

单纯的走一次人间。

离开桃花源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

我没有品味出这位渔人在离开这个地方时的感觉,或许他已经没有了感觉。但是,当我慢慢地盖上了这本书素色的封面时,心,沉甸甸的。

我看着窗外的风景,一座座高楼大厦支撑起来我们这个城市的脉搏。滴答滴答,血液流动的声音那么响亮。窗外分明是车水马龙,但是我却感觉到了深入骨子里的寂寞。我突然那么像去桃花源,可是,在钢铁森林里出生的我们,到底有没有机会去看一下,梦中的家乡?

我突然想到了沈从文的另外一篇文章《凤凰》,我看见湘西的凤凰蜿蜒在各处而坚守堡垒还在,可是却没有守住最后的凤凰。我看见在暑假,游人如织代替了当时的洗衣捣衣的声音,我看见因为旅游业的发展,这个地方的美在逐渐被人所知的过程中只留下了那端庄华丽的外壳。我们只能在山坡的最上方,畅想那神秘的蛊蛊,让人脆弱的落洞和那个时候人们的善良。

陶渊明用了一种多么矛盾的手法去写桃花源!因为他知道桃花源不是真的。但是,沈从文他在湘西这个神秘的地方长大,他看见他的故乡离桃花源越来越远,他感受到了他的理想世界不再是他的故乡,而是一座幻城。

而我们,原本就已经没有桃花源,可是冰冷的世界却要我们抹杀掉那最后的对桃花源的畅想。

每一个都忙忙碌碌,每一个人都相互猜忌。孩子们从小开始竞争,要求赢在起跑线上,大人们为了自己的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用尽力量。官吏贪污,世界各处战火纷飞。

我们在想,我们是不是正在离开纯净美好,正在离开桃花源,或者说,我们正在离开我们的故乡?

“落日黄昏时节,站在那个巍然独在万山环绕的孤城高处,依稀可见当时角鼓火炬传警告急的光景”,而如今的我们,只能够对着月色畅想着山涧里的蛙声了。

重访桃花源

“遂迷,不复得路。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

桃花源记的结尾是个悲剧,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愿望得是个悲剧。

我想茶峒这个地方,兴许是真,也兴许是假。它可能只是作者借以发泄喜怒哀乐的地方。因为34年,国内内战已经打了七年之痒。在血色与战争的干扰下,人民丧失了纯朴。但是这里人的美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所以更显的茶峒的宝贵。

但是,我们的生活中没有茶峒吗?某一时刻你想起的外婆家的柴油酒香,某一时刻你走在你走过的林荫道路上时的悠闲,某一时刻你思念他人时的透明洁净,某一时刻你在乡间重拾的童年乐趣。

他们都是茶峒,我们藏在心里的茶峒。生命力哪里都是茶峒的影子,因为他只是一个愿望,一个人们在喧嚣的世界里畅想宁静美好的地方。而刘子骥他走不去桃花源,仅仅是因为,去这里的路,我们只有自己可以知道。问心,当它慢慢跳,当生活慢慢走时,你便发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想,这座山城,兴许在如今,也只成了一座只有外表的城楼,兴许他还在,他只是一个幻城——就像我们不会一本《边城》而去寻找这个不知名的地方。

后记:我只想谢谢一个叫做茶峒的力量

我最喜欢沈从文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我想,我们的故乡一直在我们的心里。那最最单纯最最透明的地方,便是我们在每一个昏黄的午后,在炊烟袅袅中听到的呼唤。便是我们的茶峒。当金戈铁马战袍被鲜血染红的时候,我希望我不要迷茫,我要铭记我的生命里还有一个清明的地方要守护,要用尽一切去爱。边城,他只是一种力量!

总觉得自己有很多的感受,却因为文字的苍白无法尽情地表达,惟有多加努力在文字上多下功夫了。

虽然现在电脑已是进入千家万户,但是我一直还是喜欢看书,喜欢手捧厚厚的书斜靠床头或是沙发上阅读,任由自己的心随着书中人物的命运起起伏伏,那样一种感觉总觉得换到电脑上是不知要减少多少倍的。书在手上让我感觉踏实和快乐,最好的是雨夜或是雪夜,窗外下着细雨或是鹅毛大雪,在家中看书无疑于我是一种极大的精神享受。因为爱看书所以很爱买书,我记得上学的时候在大庆的四年断断续续买了不少,毕业的时候可是费了些劲才背回来,现在还安好地在我床头的书架上。结婚的时候就和丈夫说一定要买书架,其他的倒是可以省的。这么多年来也是攒了不少的书,都是我最爱的,喜欢的读过很多遍也不会厌烦。我常想自己也攒不下多少身家留给孩子,不管孩子是否喜欢就把我这些多年积攒的书籍留给她吧。是不是想的太多了?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3

天上不会掉馅饼。 —— 题记

如果你明白宝葫芦是偷东西的,你还想得到宝葫芦给你带来的幸福轻吗?相信你们会说:”不。“

开始读这本书时,我觉得宝葫芦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定贝,它能让我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我要是也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该多好呀。以后我就不愁吃喝了。可是往后读了我才发现,宝葫芦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给主人用时,我的想法完全变了。我觉得宝葫芦可以带来不劳而获的东西,同时它也可以给拥有它的人带来灾祸,和无穷的烦恼。因为本来是可以不撒谎的,却为了要隐藏宝葫芦撒了许多谎。

作品主要写了天真活泼的中学生王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个无所不能的宝葫芦。王葆做了宝葫芦的主人后,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因此获得了一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可拥有了这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却让王葆麻烦不断。像下象棋把”马“吃到了嘴里、从来不撒谎要被迫撒谎、看电影偷到了好朋友的座位、考完试拿别人的试卷被教师发现……

最后王葆终于发现宝葫芦给他的东西并不是凭空变出来的,而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的给自己用的。王葆做出了选择就是把宝葫芦的秘密告诉大家,并认错。这样就跟大家解释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也可以不让宝葫芦继续祸害别人了。醒来后发现是一个梦。

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我持两种观点:一种是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王葆完全可以留下宝葫芦自己享用,就算没有家人和朋友起码有无穷无尽的东西何苦苦了自己呢?第二种是这样做是对的。因为如果这样就算没有那种特殊的”幸福“,可是和家人和朋友在一起,不是比所有的”幸福“都幸福吗?我还是赞同第二个观点。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劳而获得到的东西是不会心安理得的。就拿本书的主人公王葆来说吧,他还不知道宝葫芦是偷来的东西时都如此的不自在。要撒一个又一个的谎。当他知道是偷来的东西时是多么的痛苦,因为偷,他失去了亲人,朋友,因为偷,他辜负了大家对他的信任。那时他的多么的难受呀。

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天上没有掉陷饼的好事“,一切幸福只能靠自己的劳动。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4

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当我翻完马尔克斯《百年孤独》最后一章,兴奋仅仅只是一瞬间,很像一个孤独的行者,终于走完一段漫长而期待尽头的苦旅,却突然却迷失了方向,瞻望回程的忐忑,让人茫然而陌生,弥漫的孤独感,油然而生,夜不能寐。

中主人翁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是西班牙人的后裔,住在远离海滨的一个印第安人的村庄。他与近亲乌苏拉新婚时,由于害怕像姨母与叔父结婚那样生出长尾巴的孩子,乌苏拉每夜都穿上特制的紧身衣,拒绝与丈夫同房。因此遭到邻居阿吉拉尔的耻笑,何塞杀死了阿吉拉尔。从此,死者的鬼魂经常出现在他眼前,鬼魂那痛苦而凄凉的眼神,使他日夜不得安宁。他们只好离开村子,外出寻找安身之所。经过了两年多的奔波,来到一片滩地上,由于受到梦的启示决定定居下来。后来又有许多人迁移至此,建立村镇,这就是马贡多。布恩迪亚家族在马贡多的历史由此开始。

许多年之后,面对刑警队,雷奥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小说作者对开头斟酌良久,他只用几十个字完美的将过去现在未连接。在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虚构的马孔多镇(马尔克斯称威廉•福克纳为导师,显然深受其影响),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其内容涉及社会和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拉丁美洲历史文化的浓缩投影。《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轻灵厚重,兼而有之,被公认为魔幻现实主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也是二十世纪现代文学中不容错过的精品。

其中莫言评价说:对《百年孤独》有非常真实的、崇敬的感觉。这样的作品会不停地卖,一代一代的人都会读,是畅销书。我没有办法预测如果重新出版的话是否会轰动,当年文学青年几乎人手一本。百年孤独乃是过去五十年来所有语言中最伟大的杰作。《百年孤独》在马尔克斯构建的虚拟世界中达到了顶峰。这部小说整合并且超越了他以前的所有虚构,从而缔造了一个极其丰饶的双重世界。它穷尽了世界,同时自我穷尽。

这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我想每个人去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想法,在书中我们同时追寻着现实与虚幻的结合。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5

自从学了《只拣儿童多处行》这一课后,我便情不自禁地翻开了《再寄小读者》这本书。当读完后,我有了很大启发,找到了三点写作的门径。

第一,认识到了作文材料就在日常生活当中。冰心奶奶在信的开头询问我们那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所包涵的生活事实不正是写作的好材料吗?可是,以前我却从来没有注意到,只知道玩耍,对生活中的一些事不留心观察,一到写作文就觉得没什么事可写。如今,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身边的事如此丰富多彩,可以写的事竟如此之多,生活是写作的不尽源泉。

第二,找到了写作生动的具体方法。信中说,第一个孩子写动物园,只写出了一些动物的名字,却写不出动物们的样子。第二个孩子却把那些动物,如白熊、大象等的动作、形态和皮毛都写得十分生动鲜明。这正是他细致观察,留心记忆的结果。而我去公园也只是毫无目的的玩耍和散步,从来没有留意什么树、什么花、什么小动物,更没有仔细观察他们的形态、动作,就连观察春天,我也只是漫不经心地在公园转上一圈而已。

第三,懂得了学好语文课才是提高写作能力的根本途径。第二个孩子之所以写得具体生动,还因为他语文学得好,他上课认真听讲,课下认真完成作业,所以遣词造句能力强有的同学觉得上语文课只不过学几个字词,就算学会了也不知多长时间才用,因此也没记住多少字词,一写作文,不是提笔忘字,就是心里有话写不出来。所以一定要一字一词地认真学好语文。

《再寄小读者》使我找到了写作的门径,今后,我一定多读书,努力提高写作水平。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6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甚至带着妓女去当众羞辱大人。“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国民党了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用自己从旧社会开始,历经大跃进、自然灾害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有作家这样评论道“福贵身上是中国近代所有苦难的集合”。我认为他是亦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7

当我在新华书店第一次拿到《边城》这本书时,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在这些众多地图书中挑选出了我心爱的一本书。它能吸引我的原因不是书包装的样子,不是作者是否著名,也不是它的内容是否精彩。它吸引我的就是“边城”这个题目,它给我了如宇宙的遐想。“边城是什么?”“边城是一个城吗?”“为什么取名叫边城?”一切的问题迫使我选中了它。

回到家我马上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原名沈岳焕,湘西凤凰县城。他正规教育仅是小学。但凭着自己对文学工作的直执,他成为了一名有名的文学工作者。《边城》就是他创作的。

看完了作者介绍,我更是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书主要是写湘西小镇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

书里的安然世界是如此令人神往,所以当我写到这儿时,忽然有些惶恐地停下来:我有这个资格去评说甚至只是描述这样一个恬静幽雅的意境吗?

可是,我还是不得不说我喜欢《边城》那种字里行间隐约可见的热情中的忧虑,因为那种平静中的凄凉是何等的熟悉,又是何等的不着痕迹,让人微笑地流着眼泪。翠翠母亲和屯戍军人的爱情故事,是如此的自然,也是如此的凄凉;似乎冥冥中已经注定了翠翠的爱情不会顺利。翠翠渐渐地长大了,两年前端午与傩送的一次邂逅,这件"属于自己不关祖父"的事情,使翠翠沉默了一个晚上。于是第二年的端午,是翠翠首先发现了集市上的某个人就是傩送派来送自己的--比祖父发现的还要早;于是翠翠在祖父说要把自己嫁给傩送的哥哥时,着恼地把火炬向路边乱晃;于是翠翠爱让祖父吹"娘嫁女"给自己听,自己却同黄狗躺到门前的大岸石上看天上的云;于是翠翠变得爱关心关于傩送的所有新闻;可是那个在月下用歌声把翠翠的灵魂轻轻托起的傩送,却因为同样爱着翠翠的哥哥的死而离开了茶峒;于是翠翠在祖父过世之后,依旧守着渡船,等着自己心爱的人有一天会回来。一切都很简单,一切都很平常,可是就是这些普通的事情让我觉得回味悠长,也许生活本来就比一切挖空心思的臆造更让人感动,含着眼泪的微笑比单纯的悲剧或喜剧更给人以深刻印象。牧歌式的诗意和弥散其间的凄然美感,是《边城》文字独有的风格。有语言的场景是点睛之笔,没有语言的画面是流动的情绪。沈从文看着这眼见就要消逝的世界,用他细致的笔触和博爱的心灵挽住了时间的脚步,留下了美丽的真谛。金介甫说:"沈从文的乡愁就像辰河一样静静地流在中国的大地,流动在他和他的民族记忆中的是一条染红的河流,是一腔斩不断的乡愁,是一种古老情绪的振颤,"是民族使命感与责任感的体现。"而在我看来,那种悲切就像是大海,不是谁都明白,表面的风平浪静掩着内心的浪涛汹涌。真个是"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所以,我不再惶惑,再一次拿起笔,写下了我对《边城》的理解:既然生活比任何臆造都精彩,那么我不必担心对《边城》的真实理解是否深刻,真实就已经足够。面对着《边城》这样一本余韵悠长的小说,若能真正读懂,或者宣称自己已经读懂,是很无聊的。我所能做的,只有以自己的方式去

释读《边城》时的心情。若把《边城》比作是一口黄钟大吕,我的修为深厚,那么自然与它的共鸣便多;自己不断地提高,那自然就会对《边城》理解更深。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8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有趣的书籍。其中一本阅读过的是《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主要讲了福格和他的朋友打赌,用上他全部的积蓄八十天环游地球。他和仆人一起踏上了旅程,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他顺利的完成了八十天环游地球的计划,而且他还找到他的情人,赢得了赌注。其中也有他们冒险一起救人,也有福格争分夺秒的做事方法。这些都体现了他们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乐于助人的精神。精彩,幽默的故事情节令人看得爱不释手。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感触很多。福格用他坚定的信心,坚强的意志完成了不可能的目标。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从不半途而废。对胜利充满追求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在学习中也要像福格那样有信心,有勇气,知难而进,去学好每一门功课。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遇到困难,不气馁,努力去战胜它。虽然没有一帆风顺的事情,但是只要刻苦努力,离成功就会越来越近。

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9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应该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弃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起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么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面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应该得到这句话:孤独的血液。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0

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这部名著的。正如导文中说的那样:“里面没有毒药,没有尖刀的平凡故事,却改写了人们对悲剧的认识。”十九世纪法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用生动的笔墨讲述了一个因金钱而掀起的亲情悲剧和爱情悲剧,刻画了一个毁掉自己女儿一生幸福的贪婪、吝啬的老头形象。

这本书主要讲了老葛朗台由于善于投机钻营而发了财,而后却过着“抠门”的生活。因为吝啬,他使那羔羊般纯洁的女儿欧也妮失去了她所爱的夏尔。不仅如此,他还卑劣地把女儿关在房里幽禁,每天只准许她喝一杯白开水和一块面包。最后,当他留下千万财产去世后,女儿继承了这笔看似可观的遗产,然而,幸福和爱情都早已离她而去……

我是怀着沉痛的心情读完这个悲剧的。我深深地同情着欧也妮,同时我也深切地体会到:金钱,就像滔滔江水,人就像这滔滔江水上的一叶扁舟。不是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吗?金钱让我们过上幸福的小康生活,然而,那些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的人,却陷进了金钱的旋涡,使自己的家庭、社会,乃至国家受到危害。不久前被公安机关追查的涉嫌挪用公款百万余元的某市书记雷某:他曾拥有美满的家庭,漂亮的妻子,聪明可爱正读高一的女儿。他自己也曾是一所重点大学的高才生,毕业后,经过不懈的努力和拼搏,终于担任起了建设祖国的重任。但当这似锦前程展现在他面前时,他却禁不住飘飘然起来,野心不断膨胀,最后竟然落得如此下场……看完这个事件,我们难免对雷某心存惋惜。

亲爱的读者朋友,您说,金钱是万能的吗?不,它可能使那些不真正了解它的人毁掉好的生活,毁掉自己的前程,毁掉……正如雷某那样,他不知道这些东西是金钱买不到的:

道德是其一,它能架起人与人之间的桥梁,它也在不同时间、地点展现一个人的魅力,自身修养和人格品行;知识也是其一,它能为自己的谈吐、行事增加璀璨的一笔。一个人的谈吐、行事就是文化素养的最好体现;爱更是其一,它编织着彼此之间情愫的彩衣,它用一针一线,一点一滴改变着社会,它把空洞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因此,只有真正懂得怎样看待金钱的人,在我看来,才是真正的智者!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1

我读了一本好书,它令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讲的是绿山墙的马修和玛瑞拉想领养一个男孩,帮助他们做家务。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富有幻想,喋喋不休的女孩安妮。她不断地闯祸,也不断地改正错误,她改变了兄妹俩牵动着她们的爱心。后来安妮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并拿到了奖学金,因为要照顾玛瑞拉,安妮没有去上学而是在村里教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地被安妮的幻想给惊住了!安妮经常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而在她的幻想中,樱花是白雪王后;有苹果味的天蓝葵是邦妮;巴里家的池塘是闪亮的相互;她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像成两个特别要好的朋友,读着这些幻想,我仿佛进入了这个童话世界,我常常会幻想着天空上的白云,把自己的一切都说出来,随着白云飘走在某个地方,我整天沉浸在童话世界里,忘了世界,忘了一切,忘了自己,世间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那么美好。

安妮虽然是个孤儿,但是她却以乐观的态度去迎接每一天,她靠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奎因学院,并拿到了奖学金,她靠着自己的努力,将自己的一个个梦想渐渐变成现实,我和安妮相比,简直是太差了,遇到困难,我就只会退缩,我应该像安妮一样变得勇敢起来!

安妮就像一盏明灯,为我们照亮前进的方向。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2

暑假期间,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和家长一起读《宝葫芦的秘密》。我很快就看完了这本书,比妈妈读完要早两个星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王葆的小男孩。有一天,王葆的奶奶要给他洗脚还要给他剪指甲,这下子急坏了王葆,光着脚就往外跑。可是让奶奶给拽住了。王葆提出条件:要奶奶给他讲故事。于是奶奶就讲了一个宝葫芦的故事。故事里说了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怎样得到了宝葫芦。王葆听得入了迷,幻想着自己也拥有宝葫芦的神奇的时光。

星期日,王葆去学校做电磁起重机,可那天不知怎么了,他和同学吵了起来,最后回家发了一会闷,便睡着了。睡着睡着有人喊:王葆,钓鱼去!他起来后看见桌子上有钓具,拿着就去了河边。到了河边没见着一个同学,气又上来了,可是又想:如果一起钓,钓到的鱼肯定很少,就安稳的练起了钓鱼。这时一个声音传来“格咕噜”,原来是宝葫芦。就这样,王葆拥有了梦想中的宝葫芦。王葆让宝葫芦帮他办了很多的事,开始王葆还觉得这真是幸福,可最后发觉宝葫芦非常自私,总是帮倒忙。

后来,王葆听见了一声“瞧瞧你睡了那么久!”原来这是一个梦呀。我觉得他肯定认为,多亏这是个梦。哪能什么事情都要依靠宝葫芦而没有自己的主见呢?我们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完成梦想。

如果我有宝葫芦,我会让它施法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帮助那些流浪狗和流浪猫,让它给沙漠增添绿色,给地球更多的保护和生机。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3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主人公究竟是什么?无数的疑问,伴随着这篇荒诞不经的旷世奇作的展开而展开,进行而进行,结束而延续。

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可试想世上谁人能自己一觉之后变成一只甲虫后不大惊失色,格里高利这种失常的浑然不觉,使小说中随着故事的开展而逐渐弥漫开的荒诞更甚于人变虫的异象。

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利在这样一个被异化的社会环境中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

曾是格里高利的巨大甲虫就这样蜷缩在萨姆萨一家屋中的角落,经历了最初的恐怖之后,仍没有忘记他(它)曾是这个家庭至关重要的一员。他的母亲试图关心它却又不敢接近,他的父亲憎恶这个可怕的东西,屡次攻击它,伤害它,并在最终直接导致了它的死亡。唯独格里高利的妹妹,聪明的葛蕾特敢于接近并关心他,可却无能为力。最可怜的当属格里高利本人,他试图靠自己改变一切,甚至想重回职位,可在小说构建的被异化的环境中,一切抗争都变得徒劳。结果只是——“‘当然死了。’老妈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说,一面用扫帚将格里高利的尸体远远地拨到一边去。”

荒诞情节中生出的梦魇与蒙克在其着名画作《尖叫》中那现代式的忧虑极为相似。美国作家w?h?奥登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

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

为什么我们厌恶?因为厌恶即恐惧,恐惧我们的无助,我们的无能为力。我们拥有这个星球上最强的力量,我们几乎改变一切,无助似乎是不应该的。可卡夫卡在《变形记》中揭露的事实却破碎了我们的美梦,所以我们厌恶,可其实对象却是我们人类自己。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或者换言之,我们什么也没有改造成功。作为对人类改造的回报,一次次的自然灾害,疾病横行,真是对人类莫大的讥讽。我们改造了什么?曾经,我们将树木一棵棵伐去,盖上摩天巨楼,并惊呼,我们创造了新世界。可转瞬,我们却又不得不一株株地种上。毁屋种树,退耕还林,一切依旧是原样,什么都没变。

此刻,个体的无能为力被扩大为群体,可在浩渺无垠的嚣嚣尘世中,群体又退化为个体。如此这般,和谐只能是唯一的出路。我们无权选择自然,而自然却在选择我们。

和谐共处,无论是人与人,还是人与自然,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继续无能为力。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4

看到有一本《活着》,就囫囵吞枣的读了一遍,刚看完,很压抑,然后,很久,才释然。。。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有钱的爱赌爱嫖的二流子,到孤苦伶仃的一个人,经历了破落、贫穷、战争,一步一步,失去了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只有一头很老的牛陪伴余生。。。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了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这本书不同于张爱玲的《小艾》,小艾经历了一系列悲惨的遭遇,最后的结局还是给人一些希望的,看完以后,积聚的压抑在结尾处有一些释放,而《活着》看完很沉重,感觉呼吸困难,看着生命之手一次又一次给予希望,又一次一次的剥夺一个人身上的珍宝,却无力反抗。。。

也许只有懂得了爱,懂得了你所拥有的珍宝,在失去时,你才有勇气去面对一个人的寂寥。。。

毕竟,回忆是一个人的历史缩影。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5

——读《活着》有感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召唤着黑夜的来临。”合上书,脑海中仍是书中结尾的画面,老人和牛渐渐远去,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如晚风般飘扬,向每个人,讲述着那苦难又真实的故事,传诵着生命的重量与活着的意义。

故事的主人公富贵在年轻时挥霍光了家产,当他决定和家人重头开始努力时,又被国民党抓去打仗。他在军营目睹着生命的脆弱与易逝,经历着土地改革,人民公社,等动荡的历史,又亲手无奈的埋葬一个个离他而去的亲人,直到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只同样苍老的牛继续在岁月未知的洪流中前行,去揭示活着的意义。

刚拿到这本书时,便不由得为“活着”这个词语的沉重与力量所唏嘘,甚至以为这是一本被深奥难懂的语言所充斥的哲理书。但真正读进去,才发现恰恰相反。作者的笔触朴素粗粝,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平缓语调,没有议论,没有抒情,仅仅是貌似冷漠的人物描写,就简单的织就了一个简单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动荡的历史,有无奈的生离,心酸的死别,更有单纯的快乐,与平淡的幸福。在这样一个坎坷而真实的命运面前,其实根本无需煽情,字里行间便自有感动的力量。也许是将小凤霞送人时留下的两行泪水,也许是有庆为了剩鞋在雪地上光着的双脚,也许是矮矮的坟墓旁被月光照亮的蓬蒿,无不刺痛内心深处最柔弱的地方,让人也随着富贵的起起落落而或喜或悲。又或许,正是这样没有抒情的单纯描写,才使读者自己去窥探那些生活与我们如此不同的小人物的心灵,去主动问问自己:“何为活着?”

活着,可以是以云卷云舒的慢节奏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也可以是以充实忙碌的步伐向自己的目标迈进,但它绝不碌碌无为,芸芸众生;活着,也许是一夜醒来便可以看见阳光飞溅的满足,也许是劳累一天嘴边可口的饭菜,它可以不惊天动地,但它足够美好幸福;活着,也许是昂扬前行去实现远方的梦,也许历尽风雨起落但未来依旧迷茫,它可以无奈,不满,悲伤,但它绝对有一个在等你满身风尘前来认取的梦想。活着,可以不伟大,但一定要有意义。浑浑噩噩不是活着,行尸走肉更不是活着,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所追求的喜欢的生活,余华也说过:“生活是属于每个人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生活正需要我们为自己而活,去享受内心的悲喜,感受那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欢乐与痛苦,活出自己的的意义。

《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每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我们活着在幸福快乐的同时,也要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坎坷,也许正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困难与逆境,才让我们的生命在磨砺中变得更有意义。在《活着》这本书中,有着时间的漫长与短暂,生命的动荡与宁静。在短暂的一生中,我们也曾在黑暗的角落用泪水浸湿一个人的夜晚,我们也曾被一抔黄土与那布满皱纹但却温暖的手掌隔绝,我们也曾在困难的荆棘丛中畏惧退缩,但是,我们是否也能坚持下去,像富贵一样,有着无法被剥夺的活着的意志与战胜困难的勇气?

合上书,手心早已沉甸甸的,那是活着的意志,是生命的重量。其实,“活着”并不是只有哲学家才能去解释的词汇,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的主人公,而我们的故事,不都是对“活着”的诠释?看,时间正翻着书页,请我们着笔。让我们将故事续写出属于自己的意义吧!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6

就要开学了,我看了《红岩》这本书,在温暖的房间看这本书是最好的了,这本书佷厚,封面大多是红色,还有一颗长在悬崖上的松树,就好像革命的精神。

罗广武出生,1967年去世,一生写过许多文章,也写过《在烈火中永生》,和杨益言合作的《红岩》。杨益言,出生,1966年去世,他从小就参加许多反美反蒋的活动,虽然被捉了,但还是一心为国。

这是一本革命小说,才看了几行,我就喜欢上了。

小说主人公有很多,比如说刘思扬,徐新江,许云峰,成岗......他们都是爱党的好人。

当他们被坏人抓去牢里时,他们也不会忘记自己身负重任,使每个在牢里爱党的人,团结一心,有时,把特务吓得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

他们在牢里可以想出很多办法和别人联系,女牢的女人出来晒衣服时就把纸条放在衣服口袋里,过一会儿,男牢出来晒衣服时,就可以把纸条拿走了,这个办法真不错,特务也看不出来。

他们会被捉来,全是因为叛徒甫志高,他把一切秘密都说了出来,因为有人骂了他一下,心中的那点恨,就出卖了党,出卖了所有的人。

但邪恶不可能战胜正义,就算被关在大牢里也会努力,得到胜利,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光明正大,不能见不得人。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7

待到再独自站在学校清旷的十字路口,迎接我的大风再次用熟悉气味翻搅我的感官时,我必然会怀念起,在舷窗边翻转咖啡匙的这一刻。

如果定需要什么来证明求索知识的路程是孤独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停留在无尽长廊中的不安的灵魂,定愿意穿过百年的时光现身说法。不必等到朴实的吉普赛人带着巨型磁铁走街串户,何塞?阿尔卡蒂奥?

布恩迪亚身上潜伏的孤独基因便已蠢蠢欲动,抢先同良心的谴责一起拔出他这根混血家族不拘的钉子,促使他领着一众族人,肆无忌惮地凭自己想法,开山岭斩荆棘,在那个唯有鸟鸣能指引方向的孤雾丛野,建起无厘头梦中家家外墙都有面镜子就叫马孔多的村庄。当实诚的梅尔基亚德斯带来磁铁、望远镜、假牙和炼金炉,当原始智慧碰上野生文明,便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在孜孜不倦求索的路上兀自越走越远。用磁铁探测金子,让望远镜灼伤自己以证明阳光战的威力,观测计算入魔然后径自测出地球像个橘子,再到执意用炼金锅将妻子宝贵的遗产化为一团死粘锅底的油渣,第一代何塞像他的子孙们一样,将自己与外界隔断,倔强地用着后人不愿意再重复的实验方法,得出证实自己智慧却又早已被人证实的科学结论,执著而疯魔——除非偶尔抬眼望见赤脚立于田间的孩子,才会感及一丝仅存的温情。直到那个令人崩溃的星期二——一切的一切都在重复着星期一的模样,不差分毫,星期三如是,星期四依旧。星期五彻底崩溃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最终被绑在了树下,剩余的求索都留在那棵树下展开,即使绳索解开,也选择至死不离——因为于他而言,在散架了的时间里,整个世界的变化都不会及其一身孤魂的变化。

维系孤独家族生活似乎也会是孤独的。同样是第一代长辈,半个多世纪,从喝蟒蛇汤吃坏了胃口开始,到装入一个比篮子略大的棺材结束,代表理性、正直、仁爱与勤劳的乌尔苏拉自始至终都坚持试图用一己之力维持整个跌宕起伏的家业,即使中途离开,但还是会像家族任何散落的子孙一样回归,并带回给整个马孔多以更多的繁荣生机。因为种.种错乱而不可捉摸的因由,她“不幸误入”了这个空气中都飘忽着孤独因子的家,却又在承受了那些“长了胡茸之后便都学坏”的男人们一次又一次搅扰家业的同时,在一无所有之处建起飘满玫瑰清香的宅邸,保持她制造糖果小动物的烤炉昼夜不歇。作者将在拉美代表亲切自然的动物意象在此巧妙的植入,有意刻画了一个追求理性生活的美好的形象。然而,当她在睡意迷朦的躺椅上监视女儿与情人时,当她独操一根鞭子将一帮学生军打得落荒而逃时,当她义正言辞在军事法庭上威吓法官们时,还有当她选择忙里忙外把来源不明的后代们教养大时,乌尔苏拉都不曾想,她一切和一切的努力,不过都是从零到零,就像她的生命,从小摇篮到小棺材,只是在做一个无谓的循环,植入其中的,也不过是布恩迪亚家族恒在的孤独的基因。

如果想让生命徒劳无获,那你就放手去追求自尊——栗树下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游魂耿耿于怀道。相较于哥哥的玩世不恭,奥的低调谦卑多么令家人倍感欣慰,尽管这样的低调促成的只是未来上校端坐炼金室的隐忍和妓女面前面对自己裸体的自卑。直到保守派昏暴政府的行径令其忍无可忍,穿上一身戎装便胫走征程。然而,面对行刑队时那句无奈愤怒的嘟哝,最终激起的还是其狂热的自尊——当战争再次被发动,真正的目的与混乱的党派纷争再无关系,而是他要在那些传言中他无所不在的角落里求得一丝无望的自尊,以填充其封闭孤独的灵魂。但,三十二场起义,十七个不同姓的儿子还有无数次暗杀和一次自杀后的幸存也不能令他停止感到被不断的分裂重复以及刺骨的孤独。于是他选择了暗杀对手,枪决朋友,夷平不被允进入的遗孀的家,还跑遍父亲探险走过的路。然而战争冷漠地摆出了一样事实:“什么都不曾发生”。所以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又像当初追求胜利一样为失败而战,以结束这场无谓的恶性循环。余生便献给融金币,造金鱼,卖金鱼,融金币的“超然”而孤独的反复中,仿佛超然而孤独。

几乎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的人,还都曾奋力地追求爱情和友情。无奈,孤独的因子依旧贯穿始终。当爱情和友情走近时,那些曾透露希望的烛火指引希望之人的心窗便都戛然而合。皮埃特罗、马尔克斯甚至包括嫁入门的费尔南达,都在百年家族高傲冷漠的盔甲前或死或伤。爱情、友情这两样无数孤独灵魂自然而然想要追求的解药,却都在这孤独的宅邸中染上了无可救药的孤独。于是,荒诞的爱情就此产生:阿玛兰妲不厌其烦设下的陷阱,丽贝卡与兄长的婚姻,后生与伯母阴阳两隔的吻,还有最终导致诞下猪尾巴孩子的奥雷里亚诺与姨妈的激情……而友情也只存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生身与仇人普鲁邓西奥的鬼魂间,在阿尔卡蒂奥、奥雷里亚诺第二临死的追念里……

在错乱的时空中,在亦真亦幻的马孔多,没有一样至真至贵的东西沿着慢慢难休的循环到达了孤独的背面。

相信所有人都会承认,在生命中,都曾或多或少次碰到了似曾相识的人和物,经历了仿佛在梦中就已经历了的事,前人后人往往复复,便总结了这样一句话:“历史总是螺旋形上升的。”科学界为此争论不休,至今仍没有结果。或许我们正应感谢这样的无定论,使得我们享受到这不可捉摸但却又有规律可循的生活。

然而原子假说选择直截了当地打破人类的幻梦。它轻蔑地指出我们这些“海德格尔蜜蜂”,从前如今下一秒的举动,早在亿万年前便由一团原子碰撞的方式所决定,我们追求的相较于机械工作的蜜蜂这类动物的自由,对于超越三维的某种未知生物而言,不过也是蜜蜂这类动物的机械工作。就像最后那个猪尾巴孩子的出生,要追溯责难至四百多年前弗朗西斯科?德雷克袭击里奥阿查的那一刻一样,一切因果既定。仿佛从出生之日起,要到达死亡的终点,我们在命运的迷宫中只有一条路可走,隔墙的风景与我们毫无干系——这样的说法未免令人沮丧,但又难寻证据反驳。然而,我们真的没有改变的权利吗?

当我坐在舷窗边结束第二遍在《百年孤独》中的巡礼时,心中依然存惑。为什么求索真理、求索自尊、求索爱情与友情仍然会让布恩迪亚家族中的每个人始终游走于大大小小的循环中,又到底是什么让这个历经百年风雨的家族始终没能绕到孤独的背面,在一个孤雾幽地诞生又在合门大宅中消亡。紧锁眉头,不得其解,直到我拿起咖啡匙百无聊赖地翻转——里面只有一滴,足够小的一滴咖啡,在勺子的边沿无奈地旋转,始终难以落下——马尔克斯的话凭空闪现:“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我舀满一整勺的咖啡,翻转,几乎所有的咖啡都回到了那馨香氤氲的杯中,仅残留最后一小丝选择继续在边沿循回。

布恩迪亚家的人们只是把孤独当作了正面。那个让时间变慢的循环,并非历史的偶然,只是孤独的必然。孤独悲剧的祸首只是孤独。

如果你在乘飞机至半途时,往窗外看看那片茫茫云海和那宛若静止的太阳,你往往会发现那个上下翻转的机翼仿佛不过只是在翻转,几乎没有挪动丝毫,而你就像坐在一个开了马达却没有前进的机器上,停留在原地漫无休期。这种感觉已在无知觉中被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浓缩进了一段被重复的对话:

“时间过得真快。”

“可也没那么快。”

当布恩迪亚人将心门合上,将感官合上甚至将家中大门也合上,将遥远死亡作为唯一朋友时,悲剧便是不可避免的了,那些本应在人生的正面被填充、集合和放大,能使人们渺小灵魂有所底气的真理与感情,也必然为麻木所取代。但可怜可悲的是,这些习惯了孤独和重复的人们,在死亡临近之时高慨他们竟是如此的爱他们的爱人、朋友甚至回忆起无数熟悉的气味和片段,在最后一刻才有所感悟,留给后世人一个永恒的叹调。

普鲁斯特表示,病人更多的觉得接近生活,而生活又是一样贴的太近的东西,它不断使我们的灵魂受到伤害。“一旦其镣铐有片刻的放松,人们便可体验到隽永的乐趣。”对此有人精辟地总结道:生活贴得太近会伤害灵魂,灵魂贴得太近会疏远生活。所以,百年家族中的人们选择了保护好祖传的孤魂,自我封闭,远离生活——所以他们体会不到生活的质感,宛如轻飘于生活的水平面上,构不成一起涟漪。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8

这不仅仅是战争,更是青年们的爱情。这也不仅仅是爱情,更是爱情遇上了炮火的洗礼。正是这样的时代,这样的爱情,才更加的生动。

走进《战争与和平》的小说中,唾弃那些腐朽,迎接那些新鲜的热血吧,正是这些热血。支撑着国家,支撑着未来!

今天终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着《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首先我认为《战争与和平》超过了我原来读过的所有的小说,甚至包括我比较喜欢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瓦尔登湖》……

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写、战争场面描写、心理活动描写、人物对话描写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这本书描写得很真实,以几次真正的战争为背景,里面有真实的人物:拿破仑、亚力山大、库图索夫等,它的真实还体现在,每一个人物的描摹都不是一出场就完美无缺的,他们都有一个成长和成熟的过程:

彼埃尔一出场是在安娜。巴芙洛芙娜家的晚会上,当时在场的“上流社会”的人们都很“轻视他,他的言行是为人们所不齿的,而这正说明彼埃尔是一个真诚的、不流于世俗的人。安德来公爵就很欣赏他这一点,并主动结交这个人。当彼埃尔突然继承父亲的巨大财产后,成为别素号夫伯爵、成为全莫斯科最有钱的人之一后,他马上成为莫斯科整个上流社会倍受欢迎的人,莫斯科所有有女儿的家长都盼望能把女儿嫁给他,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会受到所有人的称赞,连他自己也疑惑:好好像自己具备了所有的美德……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然而这又多么现实啊!这与我们如今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多么不谋而合啊!

彼埃尔的真正的成熟是在经历了被俘之后,他的立身行事真正地为各个阶层的人所接受并喜欢:他的钱袋永远是空的,因为它对所有的人开放;宴会中的女人们欢迎他,因为他从来不只对某一个人献殷勤;仆人们高兴彼埃尔回来,因为他们知道,他在家的时候,尼考拉伯爵便不每天到农场上去,便更愉快、更和谐,还因为在节日,他们都可以得到重赏;小孩们和女教师们高兴他回来,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像彼埃尔那样地领导他们过共同生活,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在大钢琴上弹苏格兰舞曲(他的唯一的曲子),照他说,他们可以随着这个曲子跳一切可能的舞。并且他确实带礼物给大家;尼考林卡。保尔康斯基高兴他回来,因为彼埃尔叔叔(他这么称呼他)是他羡慕与热爱的对象;客人们欢迎彼埃尔,因为他这个人总是能够使任何团体富有生气并且能够团结大家……

玛丽亚公爵小姐,她虽然长得较丑,但是她心地善良,屈己待人,她一直都深爱着对自己严历到刻薄甚至精神虐待的父亲;她成全女伴部锐昂小姐和自己的求婚人约会;她一直精心照顾、教育自己的侄儿尼考林卡,及至到自己有儿女时都不允许自己在行为甚至在思想上对侄儿不如自己的儿女;她的灵魂是那么的高尚,正如丈夫罗斯托夫对她说的”人不是因为美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玛丽亚就是那个最美的女人!我最喜欢这个人物。在我眼里,从内到外,这个人物都是纯粹的完美无瑕的。尤其我最喜欢的场景是玛丽亚与罗斯托夫的第一次相遇:”罗斯托夫立刻把这次会面当作一种奇遇,一个没有保护的不胜悲伤的姑娘,独自遭受到粗野暴动农民的横行!多么奇怪的命运把她带到我这来了她的面貌上和表情上是多么温柔、高贵!“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人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最大的。

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写是我非常喜欢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

托翁在描写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19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一本好书会使我们受益匪浅。十一假期,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从中增长了不少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健康、医药等方面的内容,是一本让你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

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会让你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中的千变万化。令人废寝忘食,手不释卷。

比如:“古代人是怎样计时的?”。古时候,聪明的人类发明了多种利用测量影子来计时的方法,这就是各种各样的“日晷”。就是把一根木棍直立在地面上,周围按一定的距离再摆放些石头,无论太阳在天空中什么位置,直立的木棍都会在石头上留下影子,看了影子的位置,就知道当时的时间了。可是,这种方法在夜晚和阴雨天气就不管用了。所以后来人们又发明了用水计时的“滴漏”的方法。直到1657年,荷兰数学家惠更斯根据伽利略1583年发现的摆动定律,制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带摆的时钟。到今天,这种钟颇受人们的欢迎。

《十万个为什么》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0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感情,但是感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光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完美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完美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忙,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一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

我期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1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

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诱"梅来的弟弟。

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

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

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

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

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

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

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

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着,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2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x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x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x,孤独的快x。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 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x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x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x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x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x,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3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

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

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

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4

宝葫芦的秘密中的主人公王葆是一个十分懒散的人。他什么也不会做,就连自己的脚趾甲也不会剪。王葆的奶奶给他讲过宝葫芦的故事,于是他十分想拥有宝葫芦。一天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了他在湖边钓鱼,结果钓上了他梦寐以求的宝葫芦。他就阴差阳错的当上了宝葫芦的主人。

一天王葆和同学下象棋,宝葫芦就理所当然的躲在了附近的一棵树上,宝葫芦听见主人在树下一下叫吃马,一下又叫吃车,吃这吃那。结果把棋子都吃下肚子了。

又有一次,王葆数学考试,他叫宝葫芦帮他作弊。宝葫芦把同学的答案”搬“到自己的卷子上,可是宝葫芦把同学的名字也给”搬“来了。恼羞成怒的王葆冲进了竹林,把宝葫芦给扔回了湖里。他终于明白了世界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为了两个月后的游泳比赛,他发奋锻炼,终于取得了冠军。

书中的王葆不正是我吗?懒散、怕吃苦、怕失败、做什么事情都依赖家人。这些缺点不正是我的缺点。我要向王葆学习、抛掉自己的”宝葫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一个诚实、勇敢、上进的阳光少年。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书中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踪一只兔子掉进了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各种奇异的动物,爱丽丝和它们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书中最有趣的是,每个故事非常奇幻,书中有可以让爱丽丝变大、变小的蛋糕或饮料,还有没有规则的缒球游戏,奇妙而有趣的审判。

书的主人公爱丽丝的很多想法和行为让故事更加有乐趣,例如她本来想和一只老鼠交朋友,主动和它说话,讲自己认为有趣的事,却以三种不同的方式说到了老鼠最害怕的动物——猫;她很幽默,有时会自己假扮成两个人,一个自己给另一个自己下命令;她很聪明和诚实,是一个好孩子!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里面的故事太有趣了,我非常喜欢,读了好几遍,还听妈妈讲了几段英文的故事内容呢。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6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7

我喜欢龙应台的书,不是因为她犀利的《野火集》,是我读了她的这三本书:初为人母时,读了她的《孩子,你慢慢来》这本书,在安安和飞飞(龙的两个儿子)一点一滴琐事的记录中,我体会到一个母亲的款款柔情;追随者孩子成长,我又读了她的《亲爱的安德烈》,这本书让我提前作了思想准备—孩子终将长大,我们要知道如何与十八岁的他沟通;最近,我关注了她的《目送》,说实话,看到思考“生死大问”这样的推荐语句时,我真的不想看这本书,因为我不愿思考这么沉重的问题—虽然我们终将面对。最后,还是难以抗拒龙应台的魅力,我买来此书,读完书中第一篇文章《目送》,我已经满眼含泪,难以抑制的想写些什么了。

《目送》前半部分是写的妈妈目送安安的几个场景:他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他到学校,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十六岁安安到美国做交换生,机场的告别,安安“闪入一扇门,悠忽不见。我一直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也没有。”他二十一岁时,妈妈目送安安坐公交车去上大学,“一会公交车来了,挡住了他的身影。”文章的下半部分,写到了自己的父亲: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到中国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的那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离开时,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后来父亲生病了,龙应台去看他,“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父亲辞世送别时,龙应台写到:掠开雨湿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孩子是父母永远的牵挂,从小到大,我们会有很多次的送别:他入托的第一天,看着他被老师领进教室,含着泪回头看着你,口里无奈的说着:“妈妈,早来接我。”上大学时,他消失在一群欢快的孩子中,快乐的挥挥手给你道别;工作了,他回家探望你,离开时坐到车上,摇下窗户,对你说:“回吧,妈妈”,然后你就看着他的车子一溜烟离开,留下你孤独的站在路口,朝着远方,久久凝望。

可是,我们又都是孩子,年少时,我们需要父母的呵护,或许离开父母时,会回回头,向身后的他们告别;但当我们长大成人时,在一日日的忙碌中,着急赶路,或许我们都忘记了向身后的背影挥挥手,或许我们忘记了儿时的我们是怎么样的离开。而他们,却默默地远望着你的背影,似乎要站成一座雕像,在你人生的道路上,他们永远在凝望,他们在说:孩子,虽不必追寻,我却永远牵挂。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8

暑假,我读了美国着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老人与海》的读书感想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目送读书心得优秀文章 篇29

中国台湾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随笔集《目送》是一本适合情感细腻的人阅读的一本好书。《目送》收录了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等等,在刚读完第一篇的时候,我就不忍释手,深深为之吸引,为之感动。

当我读到“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时,我的心有种难以言喻的痛楚!当读到“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的心再一次被刺痛,“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一个人听音乐。”我们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对我们是如此的排斥与冷漠!“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到中年,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的颤动一下?

任谁看到这样的文字,都不免在心里发出一个共鸣的震颤,这让我想起现实中的自己,现在我们总在抱怨孩子粘人,总希望能让自己多一点自由的空间,少一点孩子的纠缠,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孩子一天天长大,我们想要跟她们亲近都将成为一种奢望了。

在《我村》、《火警》、《手镯》等文章里,我还读出了世间的人生百态。所以说,读散文,是需要有一定的人生阅历的,更需要有一种对散文情有独钟的心境。这样的文字,才会触动我们的心灵,震颤我们的神经。阅读,才能变成一次快乐的旅行,实现一种深刻的人生体味。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所以,这样的文字,才这样的令人心痛起来。放下书,闭上眼睛,在苦涩的眼泪中,更多的领悟到生与死那一瞬间的界限。无法忍受,却需要面对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做儿女的要明白,在父母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渐行渐远。做父母的也要明白,孩子不是你的附属物,“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能给孩子的只是精神上的慰藉和支持,让他(她)自己体会孤独、挫折、失败等种.种坎坷,这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

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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