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收费自查报告(通用4篇)
秋季收费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农经发4号)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动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农负办12号)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健全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全部落实到位
1、20全县粮食直补3489万元、良种补贴413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20xx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三、涉农收费、罚款及摊派情况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
2、20xx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324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57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秋季收费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县纠风办、县经信局《关于印发XX县20xx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汇报,我们围绕以下四项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
(一)整治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湖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问题。
(二)整治行政机关利用指定中介组织提供评估、咨询、认证等服务违规收费,行政机关违规将特定中介组织的服务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以谋取部门利益问题。
(三)整治行政机关主管的涉企协会、学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超标准收取会费、利用办培训班违规收费等问题。
(四)整治信用社、供电、供水等公共服务行业在经营服务中利用强制服务、指定服务违规收费问题。
近期我们对照有关规定,根据《建纠办发(20xx)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近年来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和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处罚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开展“企业评质监”活动,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质监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我镇没有任何行政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我镇的行政执法工作、执法活动都在县相关局的统一安排和监督之下进行的,尽管如此,我们认真开展了“回头看”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全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不存在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或截留、挪用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和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下一步,我镇将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文明执法工作纳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列入镇重要议事日程,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坚持依法行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全力打造开发区良好发展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实施方案。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四部门根据143号文件精神,联合发文,同时确定区房产管理局、区市容管理局等24家涉企收费单位做好迎查准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小结;根据其上报的自查材料及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区市容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三个部门及下属单位为此次重点检查单位。在开展检查前,我局又会同四部门领导分别与重点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就当前经济形势下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沟通和宣传。期间,检查所全体人员搜集相关文件,学习政策法规,熟悉业务知识,为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检查的实效性。
此次检查,根据市局要求,主要检查20xx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所发生的涉企收费行为。确定主要检查内容为六种涉企乱收费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违反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不执行国家收费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委托或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到下属部门违规收费、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其它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从各单位自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收费工作非常重视,实行物价管理法人代表负责制,收费过程中责任明确,能够严格执行政策收费管理的规定,强化价格调控管理,建立和完善收费管理内部约束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收费过程中无乱收费现象,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坚决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如: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减免20xx年企业绿化补偿费50万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各项收费为从业人员再就业、低保户等人员减免63万元;区环卫所减免20xx年垃圾处理费38.6万元,20减免15.7万元。
从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一是各单位能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按规定设置收费公示栏,公示率、准确率达100%,让缴费者一目了然;二是自去年9月1日起取消的收费项目基本上都取消了,如市容局收取的户外广告费,虽然因为文件收取的滞后性,导致 20xx年9月1日以后又继续收取,但在收到文件后,均全部予以返还,共计24万余元;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没有擅自立项、自定标准等收费行为;四是各单位收费全部使用电脑票据,收费票据使用规范。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收取省政府明令停止征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年1月1日至20__年5月18日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对该行为,我们做了检查登记,并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二是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在收取城市道路挖掘赔偿费时,实际执行的标准是按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计135号文件执行的,收到新的收费文件没有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三是区交通局在实际收费中收取道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等各类工本费,实际收费项目与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内容不符。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于后期根据市局安排统一处理。同时,针对当前形势,要使涉企收费单位、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到治理整顿涉企收费行为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要求各部门提高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让企业查询更加方便、交费心中更加明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涉企收费环境,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秋季收费自查报告 篇3
县教体局:
根据县20xx年中小学秋季开学工作安排,对照《县教育体育局转发关于宝鸡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对20xx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教体发[20xx]302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开学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认为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单位的文件精神,收费行为合法合理,有据可查,无违法违纪行为,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了治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县局开学工作安排会议后,就把贯彻执行好县局开学收费工作的文件精神,作为学校开学工作的首要任务,并及时组织了中层以上领导学习文件内容,领会会议精神。在开学报名前,召开了专门的全体教师会。安排部署了开学书本费的代收工作,并针对在书本费的代收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所有报名老师进行了培训。
二、大力进行收费政策宣传。8月25日,我校就将县局下发的X县20xx年秋季收费标准放大,与我校核算的X县实验小学20xx年秋季收费标准一并张贴在学校大门口的醒目位置。同时在校门口设置了收费咨询处,解答家长和学生的疑问。真正做到了明白收费,合法合规收费。
三、学校执行了收费许可证制度,按规定购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代办费票据进行收费。按照上级安排,学校除了为新华书店代办收取了书费外,没有向学生为任何单位代收包括保险费、教辅资料费、本子费在内的费用。也没有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在这些单位设立的服务点交纳这些费用。
四、学校严格按照“一费制”收费标准,无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现象和行为。没有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没有收借读费和自行车保管费等。
五、学校没有让学生在节假日和双休日补课的现象;没有举办兴趣班、提高班、特长班;也没有为民办院校提供校舍、办学设施等违规办学的行为。
秋季收费自查报告 篇4
区收费检查领导小组:
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育才二小根据深南教〔20xx〕64号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由育才二小王升平校长亲自牵头,各部门协助,于20xx年9月5日至20xx年9月11日对育才二小的教育收费进行了严格自查,自查分为五部分,先将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一费制”的检查
育才二小自查小组首先检查了“一费制”的收费公示,根据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二小在校门口显著位置悬挂由深圳市南山区物价检查所监制的“一费制”的收费标准,并公布区教育局和二小收费举报电话。其次,自查小组检查了学校公布的《05-06学年上学期书杂费缴费通知》,二小的书杂费交费通知严格按照 “一费制”的收费标准,未发现有违反“一费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搭车收费”及摊派费用的情况。
第二部分:“借读费”的自查
育才二小严格按照深价联〔20xx〕号和深教〔20xx〕53号以及深教〔20xx〕393号文件精神,自查小组检查了本学期转学生的书杂费交费收据,未发现违规收取“择校生”的有关费用。经过对教务处的自查,未发现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收取转学费用的情况。
第三部分:“赞助”、“集资”的自查
育才二小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杜绝私自收取各种赞助和集资款项,坚决杜绝以勤工俭学的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或收取以资代劳款。在王校长的带领下,育才二小上下达成一致共识,学校是教授知识和学习做人的地方,不是经营收益的地方。
第四部分:其他收费
育才二小的兴趣班和各种管托班都由深圳市育才教育集团下属单位深圳市康柏英公司主办,学生报名时必须持家长签名回执,收费通知中要求明确说明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图书室的自检发现,二小发放的各种教材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以及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未发现强制学生订阅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参考书籍、资料、报刊和读物。
第五部分:自检小组对总务处检查,未发现二小强制学生统一购买学习用品、社会用品和商业保险等。
经过此次自检,育才二小对教育收费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育才二小将严格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为南山教育贡献一份力量。
育才二小
XX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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