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报告(精选15篇)
尽职调查报告 篇1
第一章 公司简介
1、公司成立背景及情况介绍;
2、公司历史沿革;
3、公司成立以来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增资和资产重组情况;
4、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发展阶段,及每一阶段变化发展的原因
5、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生产能力、盈利能力、销售数量、产品结构的主要变化情况;
6、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比例,投资性质,投资收益等情况和被投资主要单位情况介绍;
7、公司员工状况,包括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结构、岗位分布结构和技术职称分布结构;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9、公司历年股利发放情况和公司现在的股利分配政策;
10、公司实施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持股计划情况。
第二章 公司组织结构调查
1、公司现在建立的组织管理结构;
2、公司章程;
3、公司董事会的构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会成员在外兼职情况;
4、公司股东结构,主要股东情况介绍,包括背景情况、股权比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资产状况、盈利状况、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等;
5、公司和上述主要股东业务往来情况(如原材料供应、合作研究开发产品、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共同使用、销售代理等)、资金往来情况,有无关联交易合同规范上述业务和资金往来及交易;
6、公司主要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有哪些支持,包括资金,市场开拓,研究开发、技术投入等;
7、公司附属公司(厂)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
8、控股子公司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内资金河谷业务往来情况;
9、公司与上述全资附属公司(厂)、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销售上、材料供应上、人事上如何统一进行管理;
10、主要参股公司情况介绍。
第三章 供应
1、公司在业务中所需的原材料种类及其他辅料,包括用途及在原材料中需求中的比重;
2、上述原材料主要供应商的情况,公司有无与有关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若有,请说明合同的主要条款;
3、请列出各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在公司总采购中所占的比例;
4、公司主要外协厂商名单及基本情况,外协部件明细,外协模具明细及分布情况,各外协件价格及供货周期,外协厂商资质认证情况;
5、公司有无进口原材料,若有,该进口原材料的比重,国家对进口该原材料有无政策上的限制;
6、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交易的结算方式、有无信用交易;
7、公司对主要能源的消耗情况。
第四章 企业业务和产品
1、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业务描述,各业务在整个业务收入中的重要性;
2、主要业务所处行业的背景资料;
3、该业务的发展前景;
4、主要业务近年来增长情况,包括销量、收入、市场份额、销售价格走势,各类产品在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中各自的比重;
5、公司产品系列,产品零部件构成细分及明细;
6、公司产品结构,分类介绍公司目前所生产主要产品情况和近年来销售情况;产品需求状况;
7、上述产品的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功能和用途、应用的主要技术、技术性能指标、产品的竞争力等情况;针对的特定消费群体;
8、公司是否有专利产品,若有,公司有那些保护措施;
9、公司产品使用何种商标进行销售,上述商标是否为公司注册独家使用;
10、上述产品所获得的主要奖励和荣誉称号;
11、公司对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增强产品竞争力等方面将采取那些措施;
12、公司新产品开发情况。
第五章 销售
1、简述公司产品国内外销售市场开拓及销售网络的建立历程;
2、公司主要客户有哪些,并介绍主要客户的有关情况,主要客户在公司销售总额中的比重;公司主要客户的地域分布状况;
3、公司产品国内主要销售地域,销售管理及销售网络分布情况;
4、公司产品国内外销售比例,外销主要国家和地区分布结构及比例;
5、公司是否有长期固定价格销售合同;
6、公司扩大销售的主要措施和营销手段;
7、销售人员的结构情况,包括人数、学历、工作经验、分工等;
8、公司对销售人员的主要激励措施;
9、公司的广告策略如何,广告的主要媒体及在每一媒体上广告费用支出比例,公司每年广告费用总支出数额及增长情况,广告费用总支出占公司费用总支出的比例;
10、请列出公司在国内外市场上主要竞争对手名单及主要竞争对手主要资料,公司和主要竞争对手在国内外市场上各自所占的市场比例;
11、公司为消费者提供哪些售后服务,具体怎样安排;
12、公司的赊销期限一般多长,赊销部分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多大;历史上是否发生过坏帐,每年实际坏帐金额占应收帐款的比例如何;主要赊销客户的情况及信誉;
13、公司是否拥有进出口权,若无,公司主要委托那家外贸公司代理,该外贸公司主要情况介绍;
14、后“经济危机时代”,对公司产品有哪些影响。
第六章 研究与开发
1、请详细介绍公司研究所的.情况,包括成立的时间,研究开发实力、已经取得的研究开发成果,主要研究设备、研究开发手段、研究开发程序、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结构等情况;
2、公司技术开发人员的结构,工程师和主要技术开发人员的简历;
3、与公司合作的主要研究开发机构名单及合作开发情况;合作单位主要情况介绍;
4、公司目前自主拥有的主要专利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情况,包括名称、用途、应用情况,获奖情况;
5、公司每年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及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6、公司目前正在研究开发的新技术及新产品有哪些;
7、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周期,
8、未来计划研究开发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第七章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经营设施
1、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包括主要设备名称、原值、净值、数量、使用及折旧情况、技术先进程度;
2、按生产经营用途、辅助生产经营用途、非生产经营用途、办公用途、运输用途和其他用途分类,固定资产分布情况;
3、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等物业设施情况,包括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原值、净值、折旧情况以及取得方式;
4、公司目前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包括名称、投资计划、建设周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进展情况和是否得到政府部门的许可;
5、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土地的性质、面积、市场价格、取得方式和当时购买价格(租赁价格)。
第八章 公司财务
1、公司收入、利润来源及构成;
2、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3、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4、主营业务收入占中收入事的比例;
5、公司主要支出的构成情况;
6、公司前三年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资产负债比率等财务指标;
7、公司前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8、对公司未来主要收入和支出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有哪些。
9、公司目前执行的各种税率情况。
第九章 公司主要债权和债务
1、公司目前主要有哪些债权,该债权形成的原因;
2、公司目前主要的银行贷款,该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到期日及是否有逾期贷款;
3、公司对关联人(股东、员工、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情况;
4、公司对主要股东和其他公司及企业的借款进行担保及低抵押情况。
第十章 投资项目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可行性、立项情况、用途、投资总额、计划开工日期、项目背景资料、投资回收期、财务收益率,达产后每年销售收入和盈利情况;
2、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技术先进程度,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和对整个公司发展的影响;
3、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主要投资项目有哪些,完成的主要投向项目情况介绍。
第十一章 其他
1、公司现在所使用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先进程度、成熟程度、特点、性能和优势;
2、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目前主要的经营优势、管理优势、竞争优势、市场优势和技术优势;
3、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涉及有法律诉讼,如有,对公司影响如何。
第十二章 行业背景资料
1、请介绍近年来行业发展的情况;
2、国家对该行业的有关产业政策,管理措施,及未来可能发生的政策变化;
3、该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并介绍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包括年生产能力、年实际产量、年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市场分额、在国内市场地位;
4、国外该行业的发展情况;
5、国家现行相关政策对该行业的影响;
6、目前全国市场情况介绍,包括年需求量、年供给量、地域需求分布、地域供给分布、生产企业数量,是否受同类进口产品的竞争。
尽职调查报告 篇2
一、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财务尽职调查的原因
众所周知,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在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通过信托公司进行融资是较为普遍的渠道。尤其随着目前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调控的不断深入,房地产企业向银行融资较为困难,转而通过信托公司进行融资成为不少公司的新渠道。房地产企业类型众多,实力良莠不齐,不少甚至深陷资金链断裂以至不能顺利开发。在信托公司对外融资过程中,对拟融资的房地产项目的尽职调查具有不可或缺性,本文主要探讨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财务尽职调查问题。
二、财务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调查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查阅基础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O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公司章程(包括历次章程修正案)等;
2、核查设立及资质相关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程序、合并及分立情况、工商变更登记、年度检验、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等。如果因为资料不全、真伪不明导致无法做出判断,或者认为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到工商管理部门核查。
(二)调查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查阅并收集基本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历次股东变更情况、主要股东介绍、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与主要开发业绩、实际控制人与标的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
2、重点调查股权结构相关情况
调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下属企业及股东背景;追溯至标的公司最终股东,了解最终股东对交易对手的持股状况和控制程度;调查了解股权设立质押及其他限制情况。若交易对手为民营、私营或集体企业,还应了解其创业、发展和经营的`历史。
(三)调查公司治理情况
1、调查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标的公司股东会组成情况;董事会组成情况及主要决策权限,尤其重点了解与信托项目投融资相关的决策权限;董事长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至少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基本情况;标的公司组织结构(含对外投资情况)。
2、核查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标的公司股东、董事会成员的签字样本;标的公司关于信托项目投融资的内部决策文件,含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等;
(四)收集、分析财务数据
1、收集基本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最近一期带附注的财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数据、利润表主要项目数据、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数据等;主要科目(重大科目)余额分析等。
2、根据收集的资料,按照以下基本要求,对财务数据进行详细分析
(1)比对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2)翻阅、复印重要事项的原始凭证;
(3)原则上应直接进入标的公司会计信息系统,导出会计科目余额表、会计科目明细账及会计报表等基本资料进行分析。
3、应重点关注财务审计意见
(1)如审计意见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应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作出说明,并关注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是否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违反公允性的事项是否已予纠正。
(2)如果交易对手不能出具审计报告,可根据评估及决策需要,安排必要的专项审计。
通过人民银行系统收集公司开立账户信息,就账户资金往来情况与公司财务数据进行比对核实
(五)调查融资与对外担保情况
1、收集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查询征信授权书;要求提供贷款卡(账号及密码),并留存复印件;要求提供融资明细表及对应的融资合同(含借款借据)与担保合同、对外担保明细表及对应的融资合同与担保合同等。
2、分析标的公司现金流量流入流出结构
测算、分析标的公司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比及流出比;评价标的公司融资及销售渠道是否畅通;了解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资金缺口,并评估资金缺口是否可以得到解决及融资能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了解标的公司现有资金结构、融资渠道、未来资金需求及融资计划。
3、多方面、多手段的全面了解标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与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访谈;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查阅审计报告以及交易对手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和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事项有关的重大合同;统计、分析标的公司对外担保的金额及其占净资产的比例;重点关注对标的公司偿债能力或担保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担保事项;评价交易对手履行担保责任的可能性及金额,必要时应了解被担保方的偿债能力及反担保措施。
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标的公司其他情况展开调查
1、其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标的公司是否存在隐性债务;
(2)以前开发项目是否存在欠付工程款信息;
(3)是否存在未交房情况、历史欠税情况;
(4)是否存在未决诉讼、仲裁与违约情况。
2、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对相关情况予以确认
(1)要求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出具《关于对外融资的承诺函》;
(2)要求以前或正在开发项目的工程承包方出具《工程款确认函》;
(3)要求标的公司所属税务部门出具纳税情况说明,明确是否存在欠税信息;
(4)收集标的公司最近三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本年度的所有纳税申报表;
(5)登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核实标的公司最新工商登记基本情况及股权质押情况;
(6)登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未决诉讼相关情况。
尽职调查报告 篇3
公司股东会:我公司拟收购x有限公司%股权,故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xx年0x月xx日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主要从公司概况、公司组织与管理、业务考察与市场分析、生产过程与生产分析、公司财务、拟投资计划、其他相关情况等方面展开。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访谈、实地考察、查阅、收集有关资料等方式,访谈对象包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财务部人员。由于受客观条件、公司相关人员主观判断、公司提供资料的限制、部分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能受到的影响,故本报告仅为我公司决策层(内部)提供分析参考作用。
一、公司概况:
1、公司的基本情况:
x有限公司,系20xx年0x月xx日经xx市商务局x商资(20xx)字号文批准,取得x人民政府商外资字[20xx]号>设立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成立,取得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xx省xx市xx镇路东x。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生产各种灯具、散热器、散热设备、传热设备、导电材料、导热材料、散热材料等相关产品和设备。销售自产产品。经营期限30年。法定代表人:。
公司股权及注册资本:现注册资本万美元,由股东以现金、无形资产投足,其中:无形资产出资x元人民币(万美元),占注册资本x0%;货币出资x5元人民币,无形资产出资xx元人民币(万美元),占注册资本60%。
2、调查关注:
公司注册资本万美元,实收资本美元,账面实收股无形资产出资x元人民币,账面实收股东无形资产出资x元人民币,已经股东会及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入帐;账面实收股东货币出资x元人民币,其中通过其他应收款-挂账x元将资金转关联公司使用(应确定为注册资金不到位或抽逃注册资金)。
二、公司的组织和管理:
1、公司组织架构及部门设置:
公司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公司章程设置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成员3名,其中中方派出2人,外方派出1人,公司管理层设董事长、总经理1人,付总经理2人。
部门设置包括董事长室、管理部、国内销售部、国际销售部、技术服务部、品保部、研发部、制造部、材料部、财务部等10个职能部分。
2、公司员工构成:
目前公司员工47人(不含高管),其中中层以上管理人员12人、员工35人。
3、公司员工报酬及保险:
(1)薪酬制度:月(5月份)工资支出总额约19万元;
(2)保险、福利计划:月社会保险支出总额2万元;其他福利支出总额0.7万元。
4、调查关注:
公司股东副总经理掌控公司核心技术;间接股东总经理掌控公司全面经营管理。
公司与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交纳五险一金社会保险(5月在册47人,32人交纳社会保险,15人暂未交纳)。
公司与关联公司业务紧密,管理层、中层干部以及技术骨干等人员存在公司间共同用工现象。
三、公司财务:
1、股权结构(截至20__年05月31日)
2、关联方
3、资产状况
4、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状况
5、经营状况
6、税务状况
四、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研发生产各种LED灯具、散热器、散热设备、传热设备、导电材料、导热材料、散热材料等相关产品和设备。现市场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光控LED路灯、工矿灯、天棚灯、投光灯、日光灯管、散热块等
公司20__年至20__年5月31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元,主营业务成本x元,销售毛利率%。
公司路灯产品系列已取得欧盟CE安规、ROSH环保认证;取得美国FCC。
尽职调查报告 篇4
xx有限公司:
上海市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x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x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x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x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4、x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x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x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略)
2、x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
(详情见附件三:x公司变更详细)
3、x公司实际控制人(略)
二、x公司隐名投资风险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x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
(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同意或认可等。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外国投资者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规避市场准入的行为则亦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中国法律对于外商投资行业的准入规定
根据以及,中国对于外商投资的行业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贸易类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属于中国政府规定的逐步开放的产业,而被纳入“限制类”进行特别管理。
3、x公司隐名投资的法律风险
(1)中国法律确定股东身份应当经过登记程序,这里所说的登记是指登记于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经过登记的,不能对抗不知道隐名投资行为的第三人。也就是说,目前外国人某某并非是经过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过的股东,登记过的股东是中国自然人;
(2)中国自然人、具有实际支配x公司股权的权利,如果显名股东不经隐名股东的同意即转让股权,将造成隐名股东的投资失败;
(3)当显名股东个人负有大额债务而不能清偿时,他们的债权人可能会要求获得x公司股份,从而影响隐名股东的利益;
(4)中国目前并无对于隐名投资的现行有效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外商隐名投资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的,法院会判决这种隐名投资行为无效,真正的股东为显名投资者,隐名股东(外商)与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法人)的出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x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限制类,因此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一旦与显名股东发生争议,法院将会判决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无效,外国人某某将失去对x公司的控制权;
(5)根据我们处理类似案例的经验,外商利用中国人进行隐名投资,初始时一般合作良好,但是当公司做大做强并产生较大利润时,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或法人)常常会向隐名股东(外商)提出种种要求,从而产生争议。
三、关于x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为实现对x公司的并购、增资,增资之后,x公司将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和行业实行准入制,因此x公司一些经营范围难以保留。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我们的经验,变更后的x公司的经营范围将表述为:从事……等食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内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
四、x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1、概述
x公司会计核算方面原则上执行中国现行的,但未根据该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中国法律强制性要求建议的制度,而财务管理规定是一种内控制度或称管理制度。
由于x公司没有具体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相关会计政策无法确定(目前实际由财务人员根据经验或习惯确定),既不利于公司管理层对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导致x公司会计业务处理的随意性。
我们建议x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的有关规定,制定出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
2、x公司的会计政策
(1)执行中国;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根据x公司的规模,可以使用或者,x公司目前实际执行的是。
(2)会计期间:公历1月1日至xx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核算方法: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币账户余额未按期末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相关汇兑损益待外币实际支付结算时进行一次性调整。
我们认为,外币账户未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益没有及时进行会计处理,既不符合的有关规定,还将导致会计利润核算的不真实。
我们建议x公司依照的有关规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时对各外币账户进行汇兑损益调整,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实际取得价格)为计价原则。
(5)存货核算原则及计价方法:
①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②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采用一次性摊销法;
③存货的盘点制度:采用永续盘点制,即按照账面数据与实际盘点数据结合确认的方法。
(6)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折旧方法以及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是指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固定资产取得时按实际取得成本计价,按照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
(7)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公司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转移给买方;
②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③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风险提示:x公司实际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与上述原则有差异,具体详见本报告的税务风险调查部分。
五、x公司财务状况调查(截止20xx年10月底)
1、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所属日期:20xx年10月31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2)损益表(所属期间:20xx年1-10月;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3)会计报表提示:
(略)
2、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调查与分析(略)
六、税务风险
1、x公司存在由于延迟确认销售收入而引起的税务风险,违反了中国现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法规;
(1)x公司目前的销售收入核算业务中,当月销售发出的货物,
①20xx年9月份之前,该月全部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②20xx年9月份(包括)之后的货物销售业务,该月25日以后的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2)根据第19条,以及第38条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x公司该类业务目前没有书面合同)(见本报告四、x公司的合同风险条款解释),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另外,根据(国税函[20xx]875号)第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3)我们认为,依照上述税务法规,x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属于延迟确认,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即延迟申报纳税);
2、除上述风险外,我们未发现其他税务风险。
七、本尽职调查报告的说明
1、本尽职调查报告仅是在有限的时间内,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据本案的特殊性进行的调查工作。因此,我们的尽职调查报告其内容不可能穷尽x公司目前的或有风险,存在着可能对或有风险的错误描述、偏差或遗漏,特予以说明,请贵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涉及法律、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我们虽有中国执业律师参与本案并负责调查,但与会计事务所全面的审计、评估和多位注册会计师人员协同工作的结果是不同的。对于一些问题例如财务报表的调整、公司整体估值等,是资产评估与审计师的责任,本报告并未涉及。
3、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所有附件内容与本报告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单独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尽职调查报告是依据贵司与我们签订的的基础上作出的。
本尽职调查报告除委托人为受让x公司股权或对x公司增资作参考之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尽职调查报告 篇5
信托项目尽职调查要点
本文的债权类项目主要是指以信托、资管或者基金子公司为通道或者交易对手索投资的债权型项目,本文以信托为范本。信托行业的价值在于能够发现好的投资项目并能够运用专业手段降低风险,从而实现不同风险偏好的社会资
本与具有不同利润创造能力的企业的对接。自有资本不过数十亿的信托公司管理着数以千亿计的资产,每个项目出现问题都不容小视。随着近年来兑付危机的初步显现,面对诸多的质疑,持乐观态度的人士往往提出信托风控的强大,核心便是担保物的足值。实际上,信托业的风控手段远不限于抵押担保,信托风控实有十八般武艺可以施展。真正的问题在于,每一种武艺都有他的弱点甚至是致命伤。
一、项目审查篇
(一)遴选交易对手
遴选交易对手是信托风控的重要一环。最优质的融资方往往能够凭借自身信用从银行取得贷款。信托公司除非有特殊资源,很难在这些优质融资主体上有所斩获。不过,追求稳健和资金来源充足的信托公司可能会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赢得这类项目。
在目前的国情之下,选择良好的交易对手的确是降低风险最简单、有效的方式。但是过于注重交易对手也有可能会走向两种极端,一是只看交易对手,只要交易对手资信较强,就放松项目设计中的风控措施,结果埋下隐患,二是对于一些交易对手不够强大但可以通过项目设计防控风险的项目也拒绝操作。前者是过于轻信,后者是不够自信,都是应当避免的。
总体而言,信托项目融资方的资信要劣于银行的贷款客户。但是如果融资方资信存在重大问题,比如存在高额民间借贷或者违法预售等严重不规范情形,无论其是否能够提供足额抵押担保,信托公司都应当避免与其合作。因为对于这类企业,无法按照常理来预期其未来的经营行为,也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中后期管理,甚至连抵押物也可能存在重大瑕疵。实践中已经暴露出这样的问题。
政信合作项目的大量开展也是基于对政府的信任。目前有些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大规模借道信托融资,并以人大预算函、政府承诺等方式提供隐形保障。信托公司对此类项目趋之若鹜,虽明知政府的保证在法律上没有效力,但还是认为政府是资信最好的客户。可是,如果地方政府为了得到信托融资把自己的公章都变成了橡皮图章,我们也无法预期他们提供的材料在多大程度上是可信的。他们对信托公司百般迎合,并不是因为信托公司有多么牛气,而是屈从于自身利益需要,我们也无法预期等他们无力偿债、发生纠纷后,会如何运用手中的权力,以迎合他们彼时的利益。
(二)尽职调查
信托公司的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但没有银行那样数量庞大、根基深厚的分支机构。对于交易对手缺乏了解,这是相对于银行的重大劣势。通过尽调了解企业的资信状况、真实经营状况、盈利能力等,意义不言自明。对于一些地方性的中小企业项目,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能力和执业行为甚至个人品性对于判断项目风险的意义,可能会胜过行业分析报告,而尽调中的察言观色可能要胜于厚厚的财务报表。
目前信托公司业务人员普遍年轻,专业水准可能较高,但社会经验不足,难在短暂接触中辩别人的真假善恶。更何况,业务人员还不可避免的`带有一定的个人利益冲动,而中国基层社会生态又太过复杂。极端情况下,个别信托经理法律意识薄弱,直接将融资方提供的资料简单汇总甚至将其他金融机构做的尽调报告稍作修改即提交本公司审议,这可能造成严重的尽调失职。不少尽调报告中对于融资方和交易方的介绍是直接从网站上粘贴复制而来,充斥着主观判断性的褒扬语句,如果出现诉讼纠纷,这也会成为委托人主张信托公司未能尽职的理由。新近出现兑付风险的某信托项目,信托公司将资金提供给一个曾大规模圈钱却长达数年没有动工的地方性开发商,就暴露出尽调不足的问题。
有些项目中,开发商通过特殊手段获得了怀有政绩冲动的地方政府的支持,低价拿地或者先办土地证后交出让款,然后通过违规预售获得资金来缴付出让款,这种运作在房地产销售一片火爆的情况下自然是玩得转的,但是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或者房地产业不景气,整个游戏就无法继续。向这样的房地产企
业提供融资,一旦出现风险,后果可想而知,连抵押物也可能存在重大瑕疵,无法处置。
优秀的尽调对信托经理要求较高,难度和工作量都很大。目前尽调所要获得的信息集中掌握在司法、工商、税务、住建、土地等公权力部门,如果这些部门不主动公开,难以获取。有的律所和其他中介机构通过自身掌握的资源,已经具备很强的尽调能力。要求信托经理做出他们那样的尽调报告,不太现实。但是通过公开渠道可以查询和验证的信息,还是应当去获取的,而不应单纯依赖融资方自身提供。如果尽调报告中的关键信息与公开查询、验证的结果不符,则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承担管理失职的责任,法院很可能会支持。以较高的专业标准实施尽调,这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但是在现有体制下,信托经理没有动力去做。或许随着风险的不断爆发,信托公司会对自己的员工提出更高的要求,甚至在部分项目中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尽调服务。
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下,通过尽调发现融资方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项目潜在风险将是检验信托经理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尽调是所有项目风控的开始,而对于一些中小企业项目,或许尽调才是整个项目风控最核心的一环。毕竟中台部门所看到的已经是经过业务人员筛选、加工过的材料。未来信托公司可以考虑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尽调,尤其是对于行业知名度低或者不熟悉的规模较小的地方性企业。
(三)中台审查制衡
以法律合规审查和风险控制为核心的中台部门是制衡信托业务经理的重要环节。法律合规人员从法律和合规角度对项目进行审查,淘汰不合规或者在法律效力上存在问题的项目,并从法律角度完善项目,风险管理部门从融资方资信、财务状况、抵押物变现等角度甄别项目风险。中台部门的薪酬待遇相对固定,不受业务量的直接激励,所以在管理规范和人员素质较高的情况下,中台可以比较有效地制衡前台业务部门。就中台与前台的关系而言,分工明确是基本前提,监督制约是必要手段,提供优质服务是根本使命。近年来信托公司对中台的重视度有所提升,但总体看,在顺风顺水的年景里,业务量、效益是王道,中台主要是服务的角色,没有把握住分工负责、监督制约的基本前提。优
秀的中台除了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之外,对于信托项目也应当有较高的掌控力,否则既不能提供专业服务,也无法进行监督制衡,但由于中台与前台待遇差距较大,中台人员流失比较严重。此外,个别项目中,法律合规部门在各种主动和被动因素的促使下,更是彻底为项目服务,不是剔除违规的项目,而是帮助业务人员粉饰和包装项目。同在一条船,中台对业务部门有所辅助是职责所系,发挥专业所长把项目做好更是理所应当,但绝不应逾越底线。
二、担保措施篇
(四)不动产抵押
足额的不动产抵押是很多项目得以操作的核心保障措施。但不动产抵押未必像很多人想象的那么保险。不动产评估的水分众所周知,毋庸多言,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问题。
信托公司一般将抵押率控制在四至五折之间,看似非常保险。但是信托公司可以锁定抵押物本身,却不能锁定抵押物的价格和市场变化。如果出现区域性风险,房地产项目的抵押率再低也难以处置。抵押品的评估必须结合房地产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态势综合判断,一些频频登上泡沫风险排行榜的城市还是应当慎重触碰。鄂尔多斯是第一个,但恐怕不会是最后一个。或许未来,一些优秀的信托公司会组建自己的行业研究团队,加强行业研究能力。
除了市场价格变化可能造成抵押物价格降低之外,还有多种因素会影响抵押物价值。如果开发商欠付工程款,施工方将根据合同法享有优先于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如果房产抵押后办理预售,那么对于售出房屋,买售人享有优先于抵押权人的权益,甚至在开发商违规预售的情况下,法院也有可能优先保护支付了所谓会员费、排号费的购房人的利益;在建工程抵押中,如果抵押物不能如期竣工,变成烂尾楼,抵押物价值不仅会大大低于评估价值,其变现能力也会受到严重损害;有的开发商以造城式的模式搞开发,他们提供的单体抵押物往往难以处置;一些地方性的小规模开发商,之所以能够拿到好项目,往往是跟政府存在潜在的默契或者私下的协议,如果发生争议,项目的变现难度非常大;一些地方政府给平台公司违规办证,没有足额缴纳出让金,抵押物存在重
大瑕疵;如果抵押物已经出租,并且租期很长,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法院也难以处置。
未来的兑付危机和司法审判将会以惨痛的教训让信托公司认识到炙手可热的房地产项目随时可能会变成烫手的山芋,不动产的抵押担保不是一张他项权证那么简单,司法拍卖也不像拍卖师的一锤定音那么简洁明了。
(五)动产抵质押
由于动产本身的可移动性和易损耗性,决定了它不是最理想的抵押物。但是随着优质抵押物资源的减少,动产抵质押也成为信托公司操作较多的担保方式。动产抵质押的缺陷在于:一是可移动性,难以控制;二是除车辆等特殊动产外,企业机器设备、原材料、库存货物等抵押物的变现能力可能会比较差,而且折旧很快。三是融资方采取欺诈手段用同一批资产重复抵押的情况确有实例;四是除了适宜于设定浮动抵押的动产外,一般的动产质押以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质押生效的同时,质物的保管风险也由质权人承担。
(六)权利质押
担保法规定的各种权利质押,信托公司在近几年的实际操作中几乎都有涉及。上市公司股票变现能力最强,比较受欢迎,但在股市行情很差的时候,如果不对融资方的补足义务再设定其他兜底保障措施,也存在较大风险。此外,股权、应收账款、收费权成为很常见的质押标的。
未上市企业股权质押。一方面,未上市股权难以评估,变现能力差,法院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处置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案例很少。另一方面,股权质押的办理可能存在问题。去年出现问题的某矿产类信托项目,目标企业股权质押后,其实际控制人竟仍可以对质押股权进行辗转腾挪,从记者事后报道的情况推断,质押环节有可能存在问题。
尽职调查报告 篇6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况
1、名称、住所、通讯方式、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注册资本
2、公司当前股东构成及股权结构,公司实际控制人简介
(二)公司历史沿革事实概况
(三)历次验资、审计和评估
(四)业务主要项目
1、公司主营业务
2、主要项目描述
3、主要项目的实施对主营业务的贡献
二、业务规范
(五)业务---------行业标准、资质和许可证
(六)业务-------奖励、认证和评级
(七)业务------主要竞争对手的业务状况
(八)业务-------风险和对策
三、主要财产及公司管理机制
(九)主要财产
(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演变
(十一)公司的对外投资
(十二)目前股东结构图和组织结构图
(十三)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演变
(十四)员工激励机制
(十五)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
(十六)重大规章制度
(十七)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及职能
(十八)重大合同
四、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资产收购等
(十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二十)重大资产收购、处置和重组
(二十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五、税务、财政、安保、环境、债务
(二十二)税务及财政补贴
(二十三)质量控制、安全和环保
(二十四)重大债务
六、重大争议、纠纷以及所受行政处罚
七、未来发展规划、资金使用计划和盈利预测
八、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风险提示
(二十五)重大风险提示
(二十六)本次重大交易需要获得的审批
(二十七)本次重大交易可能给公司带来的变化
九、结论和建议(本次重大交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和风险的结论,以及如何防范或/和控制风险的建议)
十、本尽职调查报告的用途和责任限制声明。
(注:可用“特别陈述与保证”作为尽职调查的补充材料)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尽职调查报告 篇7
基于贵司关于互联网投资法律事务的需求,本律师浏览贵司网站并了解贵司关于互联网投资的相关情况,经与贵司总经理初步沟通后,针对贵司的尽职调查需要,本律师团队将尽职调查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尽职调查介绍
互联网投资合作的双方由于各自利益的主导,决定了双方产生彼此防范的心理,通常表面上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资料,而隐藏不利于自身的资料,为了达到各自的利益甚至采取造假或者采取消极不配合的态度来搪塞对方。正是这些不良做法或行为方式导致了信息的不对称性,而尽职调查可以最大限度地查清真实情况,预防投资风险。
本律师团队通过调查目标企业的主体资格、经营管理的合法性、资产、债权、债务等真实情况的信息,努力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到对称,从而有效减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交易双方所造成的风险,对目标企业现存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作出价值判断,为委托方最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达成交易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二、尽职调查的作用
尽职调查作用主要有:
1)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双方信息不对称的不利状况;
2)可以通过法律尽职调查明确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
3)双方可就客观存在的相关风险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事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可以更加有效地甄别合作者;
5)根据不同的交易内容及行业类别,分析特别的法律保护措施等。
三、尽职调查内容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是贵司在做出风险投资决策之前必不可少的一项功课,对于贵司的风险投资来说,效率和精准性极为重要。本律师团队在此总结诸多案例的实战经验,认为以下情况,在对目标企业做尽职调查时极为重要,部分列举如下:
1、企业组织情况
贵司做尽职调查时,需对目标企业的沿革、合法性、股东的构成与变更、内部治理结构、下属机构以及关联企业等情况进行调查。
例如:目标企业的股权结构
贵司做尽职调查时,单就目标企业的股权结构而言,除了查阅目标企业当前的工商执照之外,还要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证明书、出资协议、验资报告、股份转让协议、股权变更登记等一系列文件。
2、企业权利情况
贵司做尽职调查时,需对目标企业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及债权等企业权利情况进行调查。
例如:应收账款情况
贵司做尽职调查时,不仅需要了解目标企业应收账款的数额,还要调查应收账款的性质、产生原因、账龄、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以及债权人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例如:专利情况
贵司做尽职调查时,基于对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不仅需要了解目标企业是否拥有专利权,还要了解其是专利权还是专利申请权、是否存在权属上的纠纷、有效期间、专利权的地域范围以及专利许可情况等内容。
3、企业义务情况
贵司做尽职调查时,需详细了解目标企业涉及到银行贷款、借款、或有负债、正在进行或者面临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以及税收等情况。
4、劳动人事情况
贵司做尽职调查时,需详细了解目标企业股东的相关情况,以及所有关键雇员的劳动合同的年限、竞业禁止、是否存在与原单位未了的纠纷。
例如:股东相关情况
贵司做尽职调查时,需详细了解目标企业股东是否另行从事与目标
企业的类似业务、是否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其股权是否被质押等。
例如:员工情况
贵司做尽职调查时,不仅对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详尽的审核,还需对目标企业员工情况进行调查。如若关键岗位员工属于从同行业其他单位跳槽过来,则需要了解其与原单位合同关系是否已经了结,是否与原单位有竞业禁止的约定等。但单凭员工个人提供的信息显然不能确保真实,因此还有必要向原单位进行调查和了解。
四、尽职调查重点
针对被投资企业的不同情况,本律师团队建议做尽职调查时要有所侧重:
1、处于不同发展期的企业的调查重点不同
众所周知,风险资本的投资对象可以分为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因此不同时期的投资对象的尽职调查应该不同。就种子期的企业而言,因为其法律关系十分简单,所以重点应集中于其创业团队、知识产权等领域;而对于比较成熟的企业,尤其是Pre-IPO项目,因为其成立时间相对较长,其牵涉的法律关系更加复杂,隐藏的`风险点也就更多,因此就应该全面调查,但重点是应比照拟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开展调查。
2、行业不同也决定了尽职调查内容的不同
在高科技领域,知识产权是决定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若知识产权归属不清或者存在权属争议,则可能导致整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缺失,甚至连企业存在的基础也将丧失。曾有一企业为归国留学人员创办,而所用技术均为其曾经工作单位的专有技术。待公司产品一面世,国外公司立即提起诉讼,公司随之倒闭。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也付诸东流。对于化工企业,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必须高度重视,如是否进行过环评、环保措施是否到位和是否因污染被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等。
3、企业背景不同也导致调查的重点不同
企业设立之初即为股份制企业的,其股权结构相对清晰,因此其重点应集中于公司治理结构;对于那些改制为股份公司的企业,改制是否规范、改制文件是否齐全、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是否已经妥善解决则是必须关注的;而对于民营企业,则要重点关注其内部制度的规范性、公司的股权架构、公司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联交易等因素。
五、律师尽职调查流程
尽职调查基本工作流程如下:
1、委托方与本所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2、律师与委托方及目标企业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
3、律师根据受托的业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尽职调查清单的主要内容是需要目标企业提供的各类文件,一般情况下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架构文件;企业各类资产的文件;企业的各种贷款、融资文件;企业的重大合同、协议;企业的经营业务,以及所涉及的政府审批或许可;企业的各种税务文件;企业雇员的劳动文件;企业的各类保险文件;企业涉及的各类诉讼、仲裁或争议的文件、企业的知识产权相关文件等;
4、律师将其准备好的尽职调查清单经委托方确认后发至目标企业;
5、收到目标企业提供的资料后,核对复印件与原件,以及现场核查等,并做好资料清单,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6、律师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对所收资料进行研究并向委托方汇报;
7.律师对收到的资料经研究判断后,如需进一步了解,应再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以此类推,直至查明情况为止;
8、律师对尽职调查所获取的全部资料,应反复地研究判断,进行相应核查验证,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将制作工作笔录,并尽可能地取得目标企业对工作笔录的书面确认;
9、律师对资料不全、情况不详,应要求目标企业作出声明和保证;
10、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制订必要的工作底稿,注明资料来源;
11、起草并向委托方提交准确、完整、详实的尽职调查报告。
六、本律师团队工作理念
全力以赴完成委托工作,为委托事务的企业最大限度预防投资法律风险。
尽职调查报告 篇8
一、尽职调查报告主要作用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又称谨慎性调查,一般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其主要是在收购(投资)等资本运作活动时进行,但企业上市发行时,也会需要事先进行尽职调查,以初步了解是否具备上市的条件。
二、尽职调查报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独立性原则
(1)项目财务专业人员应服务于项目组,但业务上向部门主管负责,确保独立性。
(2)保持客观态度。
2、谨慎性原则
(1)调查过程的谨慎。
(2)计划、工作底稿及报告的复核。
3、全面性原则
财务调查要涵盖企业有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全面内容。
4、重要性原则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要依照风险水平重点调查。
尽职调查报告 篇9
一、资质调查
1、管理公司是否获得法定注册登记?各种登记手续是否完善?
2、所管理的基金是否获得政府管理部门(如金融办、发改委等)相关设立基金的批文?
3、管理公司是否具有正式的办公场地?公司总部和重庆地区是否有足够的专人从事基金募集、项目选择、项目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事务?
4、所管理的基金如有政府引导基金公司投资的,是否具有投资或管理协议?
5、其他按照法律法规或政府要求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专业能力调查
1、管理公司是否具备符合股权投资的完善治理结构?是否建立有投资分析、投资决策、投资监督机制?
2、管理公司成立时间?管理项目的规模是否在1亿元以上?是否有一个投资后成功退出的项目?
3、管理公司团队成员是否具有专业投资及其管理能力及其过往业绩?其核心成员(合伙人等)是否具有行业分析、行业投资、项目决策和IPO运作等专业能力和经验?核心团队成员是否有一个成功投资的项目?
4、管理公司团队成员是否遵纪守法?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或财务外包公司?
5、所管理的基金是否引入托管机制?(未引入托管机制的基金,请说明原因?)
6、管理公司IPO上市等投资退出的渠道、方式、流程等运作能力?
7、管理公司已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报及其业绩?
8、管理公司擅长投资的行业有哪些?
三、合作条件调查
1、拟与我行采用的合作项目(如资金募集、项目推荐、基金托管、项目管理、项目培育等)和合作方式(全面合作、部分合作等)?
2、拟与我行合作的`基金情况(原则上应在1亿元以上)
3、拟与我行合作基金的相关审批手续?
四、尽职调查要求:
1、资质调查项目,请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管理公司公章.
2、专业能力调查项目,请列举管理基金清单(成立时间、规模、审批机构、基金期限(如已清算,请提供清算时间)、托管人、投资行业、投资项目等。
3、拟合作的基金如已开始运作投资的,请提供投资情况,包括规模、批准机构、设立时间、管理团队介绍及业绩、原托管人、投资方向、投资条件、投资比例限制、投资项目清单,无法或不便提供的,请注明原因?
4、原则上服务支行必须安排相关人员赴管理公司办公场地考察一次,并在尽职调查报告中注明考察情况。
上述调查结果,请支行按顺序提供调查结论和材料。
尽职调查报告 篇10
因为在尽职调查报告里面的时间限制,语言障碍以及获取相关的信息仅仅是专家展开内部尽职调查所面临挑战的其中一个部分的内容。于道琼斯风险和合规团队合作执行的这项重要任务是可以消除这些挑战并结显著提高尽职调查程序的工作效率的。无论是从事投资行业的金融信任,亦或者是希望跳槽的一些员工,还是希望申请金融实习的在校学生禁止调查都是他们日常工作之中作为重要的一项技能。尽职调查是股权投资流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也是投资团队经常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对标的企业进行客观评价,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然后再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尽职调查报告和风险控制报告进行决策。通常来说,尽职调查的操作流程一般包括制定调查计划,调查及收集资料,起草晋级调查报告,于风险控制报告进行内部复核设计投资方案等几个阶段。尽职调查报告的调查和收集资料方面是作为尽职调查流程之中作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尽职调查团队通过各样的渠道收集资料,并且验证这些资料的可信程度,最终才形成了尽职调查报告以及风险控制报告。而且尽职调查报告也是一个有技术性的工作,这是一个通过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完成对于问题的验证和总结,然后在完成尽职报告,一般来说,数据收集的方法有网络搜集,公司提供资料清单获取,还有访谈,观察,询问等等。
对于尽职调查报告的合同审核要点通常是需要设置一个参照金额的,超过该参照金额则是重要合同,也有是否存在有关控制权转移时对方有终止合同的权利,是否存在反对股权或者资产转让呢条款是否存在异常,或者是义务多于权利的约定,是否存在可能影响买方商业自由经营的限制性保障,是否存在重大赔偿款以及违反竞争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控制权在改变合同之后是否依然有效?合同之中对于解除合同的问题约定以及由此带来的影响是否会涉及到本次并购。
尽职调查报告 篇11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
(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同意或认可等。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外国投资者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规避市场准入的行为则亦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中国法律对于外商投资行业的准入规定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国对于外商投资的行业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贸易类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属于中国政府规定的.逐步开放的产业,而被纳入“限制类”进行特别管理。
3、W公司隐名投资的法律风险
(1)中国法律确定股东身份应当经过登记程序,这里所说的登记是指登记于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经过登记的,不能对抗不知道隐名投资行为的第三人。也就是说,目前外国人某某并非是经过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过的股东,登记过的股东是中国自然人;
(2)中国自然人、具有实际支配W公司股权的权利,如果显名股东不经隐名股东的同意即转让股权,将造成隐名股东的投资失败;
(3)当显名股东个人负有大额债务而不能清偿时,他们的债权人可能会要求获得W公司股份,从而影响隐名股东的利益;
(4)中国目前并无对于隐名投资的现行有效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外商隐名投资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的,法院会判决这种隐名投资行为无效,真正的股东为显名投资者,隐名股东(外商)与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法人)的出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W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限制类,因此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一旦与显名股东发生争议,法院将会判决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无效,外国人某某将失去对W公司的控制权;
(5)根据我们处理类似案例的经验,外商利用中国人进行隐名投资,初始时一般合作良好,但是当公司做大做强并产生较大利润时,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或法人)常常会向隐名股东(外商)提出种种要求,从而产生争议。
尽职调查报告 篇12
一、为什么要编制商务尽职调查报告
可以为交易完成后价值提升和并购后整合方案的制定做出准备,明确目标公司的商业前景。商业尽职调查遵循审慎原则,有着一套严谨的流程,最终是为了支持投资决策,选择正确的投资对象。其目的是明确目标公司的商业前景。通过对其宏观环境、市场规模、竞争格局、业务流程、基础设施、企业价值评估六大板块进行全面分析,了解企业过去创造价值的价值,分析企业未来创造价值的机制;了解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和未来发展趋势;并通过对其内部运营管理的分析,可以为交易完成后价值提升和并购后整合方案的制定做出准备。
二、商务尽职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宏观环境分析: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技术因素四个方面。
2、市场规模分析包括市场界定、市场国模、市场特征、发展趋势四个方面。
3、竞争格局分析包括市场参与者、市场份额、潜在进入者和替代品四个方面。
4、业务流程分析包括研发、采购、生产、物流、渠道、销售、售后七个环节分析。
基础设施分析包括信息系统、组织文化人事、经营管理、对外合作四个板块分析。
5、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包括协同效益和价值评估两方面分析。
三、商务尽职调查所需要资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委托机构相关资料。
2、委托人需要提供调查标的、路径和意图。
3、提供被调查人或企业的一切已经获知的线索,包括现有资料、文字、图片、录音、信息、相关文本、联系方式,方便跟进。
四、登尼特尽职调查的方式和收费标准
1、尽职调查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秘密进行。目前,登尼特采用的是公开和不公开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模式。
2、收费可以按照不同方式来制定,登尼特尽职调查收费分三个档次,简单调查:5000-50000元人民币;尽职调查:50000-500000元人民币;专项尽职调查:500000元人民币以上。
3、报价参数:按照调查范围、内容、难易度进行报价;根据调查时间、路程和工作量进行报价;根据专项价值高低进行报价。
五、尽职调查的专业机构与专业操守
1、尽职调查一般按照专业操守,由专业机构来进行。
2、登尼特具有专业律师、会计师、评估师、财务分析师以及专业调查人员,他们将按照专业指引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在尽职调查全过程中必须坚守保密原则,在未经授权之下,不允许把商机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4、调查对象需要准确,提供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无讹。
5、尽职调查不管知会标的与否,都必须在合情、合理、合法的环境下进行,不能触发当地的隐私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6、涉及超出登尼特企业能力范围的,登尼特将委托专业第三方继续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六、商务尽职调查的服务流程
登尼特尽职调查的服务流程: 签署保密协议=》提交调查标的相关资料=》双方洽谈并确定调查标的、模式和内容=》签署委托协议=》支付款项=》进入调查程序=》编写尽职调查报告书=》交收并提交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7
一、尽职调查的概念
尽职调查又称谨慎性调查,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一个全面深入的审核,通常需要花费3-6个月时间。
二、尽职调查的目的
简单讲,尽职调查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融资方的情况只有通过详尽的`、专业的调查才能摸清楚。
1、发现项目或企业内在价值
投资者和融资方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企业的内在价值,往往会出现偏差,融资方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企业的内在价值。因为企业内在价值不仅取决于当前的财务账面价值,同时也取决于未来的收益。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评估和考量必须建立在尽职调查基础上。
2、判明潜在的致命缺陷及对预期投资的可能影响
从投资者角度讲,尽职调查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因为任何项目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融资方过往财务账册的准确性;投资之后,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相关资产是否具有融资方赋予的相应价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融资方运营或财务运作出现问题的因素。
3、为投资方案设计做准备
融资方通常会对企业各项风险因素有很清楚的了解,而投资者则没有。因而,投资者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投资者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投资活动。
三、尽职调查的流程
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对于一个重大投资项目,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立项—成立工作小组—拟定调查计划—整理/汇总资料—撰写调查报告—内部复核—递交汇报—归档管理—参与投资方案设计。
1、专业人员项目立项后加入工作小组实施尽职调查
2、拟订计划需建立在充分了解投资目的和目标企业组织架构基础上
3、尽职调查报告必须通过复核程序后方能提交
四、尽职调查的方法
1、审阅文件资料
通过公司工商注册、财务报告、业务文件、法律合同等各项资料审阅,发现异常及重大问题。
2、参考外部信息
通过网络、行业杂志、业内人士等信息渠道,了解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情况。
3、相关人员访谈
与企业内部各层级、各职能人员,以及中介机构的充分沟通。
4、企业实地调查
查看企业厂房、土地、设备、产品和存货等实物资产。
5、小组内部沟通
调查小组成员来自不同背景及专业,其相互沟通也是达成调查目的的方法。
五、尽职调查遵循的原则
1、证伪原则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场,循着“问题-怀疑-取证”的思路展开尽职调查,用经验和事实来发觉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
2、实事求是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依据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理念和标准,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目标进行调查,如实反映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
3、事必躬亲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一定要亲临目标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访谈,亲身体验和感受,而不是根据道听途说下判断。
4、突出重点原则
需要投资经理发现并重点调查目标企业的技术或产品特点,避免陷入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境地。
5、以人为本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在对目标企业从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同时,重点注意对管理团队的创新能力、管理能力、诚信程度的评判。
6、横向比较原则
需要投资经理对同行业的国内外企业发展情况,尤其是结合该行业已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发展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
尽职调查报告8
x有限公司:
上海市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x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x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x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4、x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尽职调查报告 篇13
致:AAA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AAA公司(以下简称“贵司”)之委托,为其拟进行的对BB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BB公司”)的股权收购,对BBB公司的相关法律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本报告仅供贵司为本次股权收购之目的使用,除可为本次股权收购之目的提供予其委聘的其他专业机构外,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用途,亦不得将其任何部分或全部披露于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
一、本报告依据以下资料出具
1、本所向BBB公司的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工商调查所获取的文件资料;
2、BBB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
3 、BBB公司或贵司所作的陈述及所出具的书面确认。
BBB公司以及贵司向本所陈述:
为出具本报告,本所业已: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工商调查;为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所需要进行其它尽职调查,即:要求BBB公司及贵司向本所提供为本次股权收购所需要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仅就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出具本报告。
1.7贵司及其他专业机构认为需补充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事项或需在正式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事宜,敬请及时告之本所。
二、假定
在出具本报告时,本所假定:
1、所有提供予本所的文件资料均为真实有效;
2、所有文件资料上的盖章均为真实,所有在有关文件资料上的签字均为真实,签字人均有权,或已被适当授权签署该等文件;
3、所有提供予本所的文件资料上所描述的情况均准确、真实;
4、 BBB公司及贵司已就所有可能影响本报告的事实及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及提供,并无任何重大隐满、遗漏及误导;
5、向本所所作的陈述及提供予本所的书面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6、于本报告出具之日,所有提供予本所的文件资料及其所披露的事实均未发生任何变更。
三、BBB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BBB公司及历史沿革
本所认为BBB公司的注册号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均已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获审批机关的批准,并持有审批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属合法有效。
(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本所认为BBB公司之董事人选及法定代表人已依法在其主管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应属合法有效。
BBB公司于20xx年4月18日向本所出具《确认函》,确认:BBB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设定质押、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本所认为:股东是BBB公司合法有效的股东,BBB公司的股东变更及历次股权转让业经主管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
公司存续情况
BBB公司自成立以来,均已依照有关中国法律的规定,办理及通过了历次年度的工商年检。
四、建设许可及BBB公司经营范围的特别许可
五、债务及或有债务
BBB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向本所出具《确认函》,确认:除已披露的上述抵押担保外,BBB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债务。
六、BBB公司资产
七、员工及劳动合同
BBB公司未向本所提供员工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等任何员工资料。
xx年xx月xx日,BBB公司向本所出具《说明》,表明:BBB公司无员工工资发放表及用工合同。
本所认为,员工安置问题属于股权收购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所建议,贵司应就股权收购前,就BBB公司员工安置问题与股权转让方进一步磋商确定。
八、税务
BBB公司已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于XX年XX月XX日是联合颁发的税登字第号《税务登记证》。
九、诉讼或仲裁
本报告出具之日止,BBB公司未向本所披露有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及行政调查、处罚案件。
本报告谨供贵司参考。
尽职调查报告 篇14
21世纪是一个变化莫测的世纪,是一个鼓舞人心的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知识日新月异。希望、困惑、机遇、挑战,随时随地都会出现在社会每个成员的生活中。抓住机遇,谋求发展,迎接挑战,适应变化。成功的关键是学习将专业的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为以后更好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0xx年3月30日至20xx年7月30日,我在乌鲁木齐金豪森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实际调研。
一、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是x地区多个品牌的代理,包括陶瓷制品、各种墙砖、各种防盗门、防火门、洁具、外墙涂料、防水材料、新型保温材料、各种水电水暖器具、各种照明灯具。其业务范围涵盖设计和施工等领域。
自成立以来,公司的管理团队一直意识到技术服务的重要性,并始终致力于建立本地化的技术应用支持和售后服务,以满足快速发展的工业市场和建筑市场的需求。
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如下: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办公室、工程部、市场部、质量安全部、会议室、档案室,各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其中,财务部设有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财务记账员,主要负责核算公司的经济活动,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计算和报告财务收支和业务发展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调查内容
我以财务人员在单位内的岗位划分、人员是否有专业证书、是否专职、是否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账簿设置、财务制度设置、日常发票管理等为主要考察内容。
三.调查的结果
通过这次调查发现,公司的账簿(总账、明细账、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设置良好,记录及时,基本上可以使账簿、会计凭证、账目相互一致,做到日结月结。财务人员均取得专业证书,财务人员均为专职人员,能够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未发生相关违法行为。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好的做法。
(a)明确的责任分工
会计主要是准备和提交各种报表,办理工商税务年检,查往来账款,及时收账,负责公司的发票管理和档案保管。出纳主要管理现金和支票,积极配合银行对账和报销,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财务记账员主要审核会计凭证是否使用得当,原始凭证的准确性,及时做好账簿登记,打印装订好的凭证,做好会计立卷,负责账务查询等事务。他们的合理分工保证了岗位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和监督,以及内部控制的实施。
(二)支票、汇票和发票管理
1.支票应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支票时,应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支票收款单”,然后按批准的金额盖章,并填写日期、用途和登记号。收款人应在支票收款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使用后,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会计核对(购入物品由保管员签字),并经负责人批准。填写的金额应正确无误,并在完成后交给收银员。原收款人应注销《支票收款单》,并进行登记。
3.支票使用后存根不归还的,财务人员在月末结账时用“支票收款单”将应收账款划转,在发放工资时从工资中扣除。如果当月工资扣款不足,则逐月扣款,直至领用人完成报销手续。
(三)会计档案管理
1.公司的所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应当归档。会计年度结束后,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门临时保存一年。到期后,会计办公室将编制移交清单,移交给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
2.财务室和档案室的财务档案不得带出。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总监批准,可咨询或复印,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复制财务档案的人员不得对会计档案进行油漆、拆封或更换。未经允许不得阅读。
(4)现金管理
1.1000元以上的款项应该用支票或汇票支付。确需用现金支付的,应经负责人批准,并经主管会计审核。
2.公司业务人员需要支出现金时,必须填写《现金使用审批表》,经总经理批准,财务经理签字后方可支取;使用后,由经办人签字,总经理批准,财务经理检查。
3.每个项目提现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凭证并签字,然后由分公司(事业部)出纳到财务部办理提现手续。
4.所有支出单据必须在三天内到财务部结算,否则不予报销。特殊单证费用超过300元的,必须经双方证明后才能报销。
5、出纳应建立健全现金台帐,逐一记录现金收支情况。账目应每日结算,每日清点,账目应一致。
第四,我的作业
在这次调查中,我参与了公司的财务运作:
(1)签订第三方网上报税协议。
(二)小规模安装计费系统和采购发票。
(三)到银行领取转账支票。
(4)负责伊利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伊利大剧院)项目的银行转账登记。
(5)开具小额发票。
(6)审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动词 (verb的缩写)参与作业的收获和感受
通过参加作业,在学习财务管理知识的同时,拓宽知识面,掌握多学科知识;努力学习与自身工作相关的各种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从中获得了一些收获和思考:
发现转税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纳税人自行转(正向转),也就是说你自己申报,通过国库收款处(银行)转到国库(人民银行),这是你自己做的,另一种是税务机关在你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税务局数据库,通过国库收款处将应缴税款转到人民银行(称为反向抵扣)。国库收款处(你行)的转账凭证可以作为纳税凭证记账,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打印《税务电子转账凭证》。签订三方协议(纳税人、税务、银行)是方便纳税人的电子纳税形式,税务机关可以减少人力,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保证税收的正常运行。对于纳税人来说,没有必要浪费大量时间在税务大厅等待,这也提高了纳税人的`工作速度。企业办理三方协议并不是很难,只要带上税务局要求的证件就可以了,这样企业通过自动分税,从银行扣钱来理财就更方便了。
我安装了公司的开票系统,学会了如何正确的录入和开具发票。开票系统中的数量必须与纸质发票的数量一致,我对发票管理有更好的理解。但发现公司财务岗位人员配备的计算机化技术薄弱,带来困扰,效率低下,工作量增加。因此,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会计电算化知识。现在财务管理的不同机构开始操作电脑,不知道怎么用,会给自己以后的财务操作造成麻烦,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注册伊利大剧院存款日记账后,了解到存款日记账是核算和监督银行存款日常收支和余额的账簿。存款日记账应根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和币种分别设置,每个银行账户应设置一个日记账。出纳根据与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相关的会计凭证,按时间顺序逐天登记。每天支付存款余额。这样整个项目的财务支出和收入才会稳定有序。
尽职调查报告 篇15
工作指引本尽职调查报告仅适用于公司现金借贷类业务(以下简称“目标业务”)。尽职调查报告的目的在于对目标业务所涉及的各类要素(以下简称“目标要素”或“要素”)进行勤勉、审慎的查证、核实,以便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风控委”)对目标业务的可行性、风险度等进行最终评估、判断并作出是否批准开展的决定。
一、尽职调查的范围
说明:本报告将针对以下要素的一项、多项或全部进行调查:
(一)对于押品的尽职调查(对“物”的调查)
1.为主债权提供担保的不动产等(抵押担保)
(1)土地
对于土地的调查,主要查证该宗土地的基本情况,核心是对宗地产权证件的审查,同时查明该宗地之上是否存在他项权利和不利性负担,如抵押、查封等,还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该宗地进行市场价值评估。最终应将上述事实、信息等,陈列并作出相应结论性意见。
(2)地上附着物
对于目标业务具有参考价值的地上附着物专指房产等建筑物和高价值类苗木等定着物。房产类建筑物的调查,基本要义等同对土地的调查。关于高价值的苗木、具有赏玩价值的石头、客观上不可拆卸的机器设备地上定着物等,若抵押物为土地,则可以作为调查的对象,但因前两项价值难以直接界定,须由专业人士或机构进行评判。如果抵押物不涉及土地,仅为地上建筑物,则直接按照房产类建筑物的调查事项进行审查。另外,还可根据需要将以上附着物的保险购买情况作为审查要素。最终应将调查所得事实、信息等,列明并作出相应结论性意见。
2.为主债权提供担保的特定权利等(权利质押担保)
(1)股权
对于债务人或担保人出质的股权,要由“大”至“小”进行调查、审查。首先对该股权所属公司的基本面进行调查,包括公司主体资格、股东基本信息、股权结构、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情况、公司规模、所属行业、市场占有率(如必要)、重大合同的签署及履行情况(如必要)、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涉讼情况、征信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其次应调查出质股份所占全部股份的比例、分红情况、有无代持情况、有无被查封、质押情况等。最终应将上述调查事实、信息,列明并作出相应结论性意见。
(2)债权
本报告所指债权,专指应收账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规定,应收账款质押属于权利质押之一。对于应收账款质押的调查、审查,应重点核实该应收账款的客观情况和应收账款所涉及债务人的基本面。对于应收账款客观情况的调查与审核主要是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有效性、债务人付款计划和获得支付的可能性进行深入查证,通过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其他主管部门进行其他目的质押登记对拟进行质押的应收账款信息进行查询(避免因重复质押而不能办理有关登记,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并将有关凭据加附到业务卷宗中备考。对于应收账款涉及债务人基本面的调查,如果债务人为法人,则同股权质押对股权所属公司的调查,在此不赘;如果债务人为自然人,则将在以下详细介绍。最终应将上述调查事实、信息,列明并作出相应结论性意见。
(3)票据权利
本报告所指票据,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所指的本票、汇票和支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等不在此限。本报告所指票据权利,专指票据合法持有人对于票据债务人的付款请求权。对于票据权利质押的审核、调查,主要指:一是对于票据真实性的审查,即审查票据的基本要素(票号、出票日期、到期日期、出票人、出票银行、承兑人、付款人、收款人、金额等),必要时可向有关银行、企业进行电话查证,确保该票据没有被伪造、变造。二是对于已经发生的票据行为的审查,即审查票据的票面记载事项(有关文字的记载、印章的加盖是否清晰可辨,背书行为是否连续,是否存在有害记载事项等)。最终应将上述调查事实、信息,列明并作出相应结论性意见。
(票据权利质押的实务操作与本调查报告没有直接关系,故将另章介绍)
(4)知识产权
对知识产权的调查,主要在于一是对权利人对该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审查,即审查权利的登记状态、登记凭证、保护期限、权利人对权利的完整享有程度、权利价值评估报告、法律纠纷情况等,如果权利人为企业的,还应考察企业的基本面及持续盈利能力等综合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知识产权质押,出借款项额度须严格控制,具体可参照已开展该类业务的各商业银行的授信标准及比率。最终应将上述调查事实、信息,列明并作出相应结论性意见。
3.为主债权提供担保的动产等(质押担保)
(1)汽车、船舶、飞行器此类特殊动产,理论上均可抵押,但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因此若进行抵押担保则需和抵押人特别约定购买意外毁损类的商业保险且在受益人为主债权人,如果已经存在相应保险且受益人为他人的,应在抵押合同特别注明抵押权人针对保险赔付款优先受偿。
对于上述动产的质押,需要调查核实其权利凭证、权利的完整性、权利是否存在不利性负担、价值评估报告等。最终应将上述调查事实、信息,列明并作出相应结论性意见。
(2)贵金属、珠宝、古玩、字画等此类动产,必须经过专业机构对其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审查。最终应将上述调查事实、信息,列明并作出相应结论性意见。
(二)对于主债务人、担保人的尽职调查(对“人”的调查)
1.主债务人
(1)基本情况及征信
债务人为自然人的,主要调查债务人的身份信息、户口信息、学历背景、工作经历、收入来源、个人征信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债务人为法人的,同调查法人的基本面。最终应将上述调查事实、信息,列明并作出相应结论性意见。
(2)驻业背景(仅针对自然人)
调查其是否具有其他实际控制(隐名控制)的物业、企业,是否存在隐名控制的股权(被代持)、该股权的基本情况及其针对该股权的分红情况,并对该隐名控制的物业、企业,被代持的股权等作尽职调查(同上述调查方法和内容,不赘),并对其社会关系作基本了解和调查。最终应将上述调查事实、信息,列明并作出相应结论性意见。
2.担保人
(1)基本情况及征信同上,不赘。
(2)驻业背景(仅针对自然人)同上,不赘。
二、项目可行性意见的判断(结论)
尽职调查报告必须依照上述调查的基本事项发表项目可行性意见,对于项目可行性意见所做的判断主要依据上述调查信息的客观性,以及所涉及物业、动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转让性(变现性)。该意见供风控委参考并最终作为判断业务项目能否开展的直接依据。
三、尽职调查报告书的基本内容
起草与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时,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一)尽职调查报告的适用范围
(二)出具人勤勉、尽责声明与
(三)目标业务的简介
(四)尽职调查报告的调查事项(调查范围)
(五)项目(业务)可行性的意见或结论
四、尽职调查报告书的起草与出具
每个业务项目的情况不可能完全相同,在起草和出具具体的尽职调查报告书时,应把握以下三点:
(一)应根据客户情况确定具体调查的范围,对于不涉及的具体调查事项,应逐一剔除。
(二)应严格按照上述调查要素进行基本数据、资料的审查核实,在书写报告有关内容时应全面、理性、客观的记载所调查的事项,不能随意更改数据、资料,不能有主观性倾向,切忌隐瞒实情和虚假陈述。
(三)尽职调查报告全文应具有完整性、连续性和易理解性,所作结论应真实、客观。
五、关于尽职调查在整个业务流程中所处位置的说明
业务接手、初审、同客户签署意向书、尽职调查、复审、签订正式合同、履行之所以按照上述流程安排,因为签署意向书后,在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可以要求客户针对特定事实出具书面(特定事实指如有无重大诉讼、有无代持、是否潜在法律风险等不易调查的事项)。事后一旦查证客户隐藏有违的事实,如在合同签署前,则可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在合同签署后,可通过合同条款的安排,赋予我方具备单独解除合同的权利,从而严格控制因特定事项调查不实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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